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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职工电化教育中心202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3-17 浏览次数:


一、招聘单位单位简介

中国职工电化教育中心是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属的专门为职工提供教育培训服务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代管下自主开展职工教育培训、音像制作和出版、社会服务等业务。中国职工电化教育中心聚焦主责主业,强化使命担当,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工会整体工作、服务全国职工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热爱党的工运事业,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应聘人员在全国总工会及下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在报名时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涉及1个岗位、计划招聘1人,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如下。

招聘

部门

招聘

岗位

岗位

代码

招聘

人数

岗位简介

学历

学位

专业要求

政治

面貌

岗位要求条件

开考

比例

复试人

员比例

办公室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

术岗副高级及以下)

1506

1

从事财务相关工作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会计学(120201)、会计(1253)、审计(1257)

不限

1.熟悉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及日常管理工作,熟练使用财务软件及Office办公软件;

2.具有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更高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3.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X月1日以后出生)。

3:1

5:1

本次招聘各岗位的专业要求参考目录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应聘人员最高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专业代码一致。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备注所学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情况,并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对于境外留学专业,考生在报名时备注所学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系统报名,并上传个人照片、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等扫描件。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17:00截止,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网址:https://c.exam-sp.com/qgzgh

联系电话:010-88562349 010-88561912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初试开考前应当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初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将于初试前在中华全国总工会官网(www.acftu.org)公布。

(三)初试。

采用笔试方式,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组织部和有关招考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初试设定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百分制),未达到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招聘下一个环节。

(四)复试。

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复试)。如有人员放弃,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名单。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实际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确定复试人选,但不得低于3:1。如进入复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则按照3:1的比例递减岗位计划,直至取消岗位计划。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由招考单位另行通知。

复试前,招考单位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应聘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诚信承诺书等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考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复试的资格。

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其中,实际参加复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报名应聘人员复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招考单位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同时,进行心理素质测评。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招考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组应当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

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的,经研究,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不递补(综合成绩未达到本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的,不能列为递补对象)。

(六)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心理素质测评情况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官网(www.acftu.org)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工资和津贴补贴按照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的政策标准确定。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入围初试人员。报名人员要在报名时注明常用手机号码等信息,且在招聘期间确保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告知。

(二)每位报名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申报岗位时需仔细阅读申报岗位的招聘要求,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要求一致。

(三)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四)整个招聘流程中的各类考试、测评等不指定教材、参考资料,不组织相关培训、辅导,请广大考生勿信社会机构宣传,以避免个人损失。

(五)在招聘过程中,如果确定退出或被其他单位录用的,请及时与招考单位沟通,以免影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

监督电话:010-68592050。



中国职工电化教育中心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