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安工新闻

关于给予陈凌涛等5人警告处分的决定

2021-09-15作者:安全工程学院 出处:安全工程学院

 陈凌涛,学号1870801011,安全工程学院2018级劳动安全2班学生;尹宇杰,学号1890801021,安全工程学院2018级劳动安全1班学生;孔懿琳,学号1890801099,安全工程学院2018级公共安全班学生;杨忠育,学号1890801090,安全工程学院2018级劳动安全2班学生;余红文,学号1860801002,安全工程学院2018级劳动安全2班学生,分别于于7月7日参加《机械安全工程》考试、7月7日参加《机械安全工程》考试、7月7日参加《工业安全技术》考试、7月6日参加《电气安全工程》考试、7月6日参加《电气安全工程》考试,期间经监考老师发现,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经学院讨论研究决定,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生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罚规定》第一条相关内容,认定陈凌涛等5名同学考试违纪。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第二章第五条相关内容,给予陈凌涛等5名同学警告处分。


安全工程学院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