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工作考核办法
2009-04-25作者: 出处:
为使我系团总支、学生会工作正常有序地运行,发挥各部优势与长处,调动每一名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考核记分采取10分制,考核内容主要有三项:考勤、工作完成、工作态度。
一、考勤(4分)
(一)会议考勤(1分)
会议:是指系团总支和学生会干部大会,以及由主席团召集的每次例会。
出现迟到早退现象,一次扣0.2分,无故不参加会议者,一次扣0.8分。
(二)活动考勤(2分)
1、各部在组织活动过程中,秘书长或副秘书长、该部部长、副部长与干事必须按时到场,迟到、早退者,一次扣0.2分,缺勤者一次扣0.5分。
2、在一部组织活动时,其它各部必须有一人按时到场,迟到、早退者,一次扣0.2分,如有缺勤,此部所有人员一次扣0.5分。
3、院级及以上大型活动必须全部按时到场,迟到、早退者,一次扣0.2分,缺勤者一次扣0.5分。
4、在需要具体安排的活动中,被安排人员必须按时到场,迟到、早退者一次扣0.2分,缺勤者一次扣0.5分。
5、在每次活动的开始和结束时,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到秘书处签到,不履行手续者每次扣0.5分。
(三)请假制度(1分)
团总支、学生会成员在一学期的工作只许请假两次,超过两次,每次扣0.5分,请假人员需要有请假条,无假条者一次扣0.5分。
二、工作完成(4分)
(一)常规工作(1分)
1、秘书处对会议、活动的通知必须及时、准确,如有拖延每次扣0.4分。
2、宣传部必须及时制作并张贴海报、发表新闻,如有拖延每次扣0.3分。
3、生活部必须积极配合各部做好后勤工作,如有推脱每次扣0.3分。
(二)中心工作(2.5分)
中心工作:是指每学期工作计划中所列学院和系内的活动。
在组织活动过程中要求各部人员做到:院级以上的活动、与其它系联合举办的活动、各部间联合举办的活动以及各部的主要活动,必须有计划和总结(除此之外,其它活动是否写计划、总结由秘书处通知主要负责人)。活动开始前三天上交计划书,活动结束后三日内写出总结。没有交计划或总结,各负责人每次每人扣1分。
各部人员在具体活动中根据“团总支、学生会工作计划”所定负责人为主要负责人,部内其他人员协助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书写工作计划与总结,活动效果由主席团集体评分,如果低于0.6分(1分制)此项活动负责人扣1.5分,其他人员各扣1分,在学期末工作总结时,对活动完成较为出色的部,由主席团商议适当给予此部所有人员加分。如果各部没有完成本学期工作计划中所列工作量的三分之一,主要负责人扣3分,其他人员扣1分。
(三)配合工作(0.5分)
1、各部要积极配合其它部的工作,听从主席团的调遣,如有推脱每次扣0.5分。
2、各部与各班委相应人员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不得以命令的口气责令其配合工作,如有此现象,每次扣0.5分。
3、在不要求写计划与总结的活动中,各负责人应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将活动大体内容告知秘书处,由秘书处转告宣传部,以利于信息的流通与宣传。
三、工作态度和作风(2分)
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应本着严谨、务实、服务的态度,积极主动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并以踏实、高效的工作作风赢得学生的赞赏,否则扣除本项得分。
四、奖励制度
1、如果考核分数高于7分,在综合测评中应按照《学生手册》及《安全工程系学生综合测评细则》给予加分。
2、如果考核分数低于7分,经主席团一致同意,退出团总支、学生会,但在综合测评中应给予加分,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测评加分 = 考核分数×15%。
安全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
200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