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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下半年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2015-09-29作者: 出处: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下半年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我局工作需要,经研究,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一)北京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
   行政管理岗1人。
   检测评价岗1人。
   技术管理岗1人。
    (二)北京市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中心
   会计岗 1人。
   具体岗位见招考职位说明(附后)。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符合招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及相关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的工作步骤
   本次招考程序包括公告、现场报名、考试测评、体检、组织考察、决定录用等步骤。
    (一)发布公告
   9月22日至9月28日,同时在市人力社保局、市安全监管局、北京公招网公布。 
    (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9月29日上午9点开始,截止到当日下午16点结束。
   报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十七区10号楼4层会议室(地铁9号线丰台科技园站d出口,往西800米,见金融港竖牌,往南200米,2栋白色6层连体楼)。 
   有关要求: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请携带《考生基本情况表》(附后,请自行打印)。
   招考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初审,现场通知报名者资格初审结果并通知有关笔试事宜。
    (三)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考试测评综合成绩。
    (四)体检
   每个职位考试测评综合成绩第一的报考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进入组织考察程序;体检不合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 
   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在现所在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还需要到其原工作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进行考察。
    (六)公示、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任职手续。
   四、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公告相关内容进行解释
   咨询电话:
   市安全监管局:88011953
   北京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63917781
   北京市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中心:88011226

   附件1: 考生基本情况表
   附件2: 
招考职位说明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