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招聘
2009-11-01作者: 出处:
公司介绍: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处的法律实体机构,属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直属事业单位,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全权负责管理,是我国唯一从事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国家认可的机构,也是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和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中我国唯一认可机构。其主要职能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认可工作。
职位描述:
主要岗位职责
1. 代表CNAS专职从事对认证机构的认可评审和认可评定工作,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2. 遵守CNAS对评审人员的有关规定,在认可评审过程中按程序办事;
3. 服从CNAS的工作安排以及评审任务的安排,不对评审项目和评审项目所在地有所挑选;
4. 参加CNAS安排的有关认可评审方针政策和技术的培训班和研讨会;
5. 配合CNAS对有关认可投诉事件的调查和询问;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条件
1. 学历及工作经历:职业健康安全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以上,建设相关专业优先,具备丰富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知识和 5年以上职业健康安全专业工作经历优先;
2. 资格要求: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国家注册级别审核员以上资格优先;
3. 专业能力:必须具备28大类(建设)专业能力,且专业能力需覆盖OHSMS领域04、07、15、16四类中的两个以上类别,同时专业能力应尽可能多地覆盖高风险见证专业;
4.65周岁以下的已退休人员也可应聘但属于返聘人员;
5. 具备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计算机及网络使用能力。
应聘者除需具备以上岗位条件外,还需具备:
1、热爱认可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作风正派,公正廉洁,坚持原则,顾全大局,乐于奉献;
2、身体健康,能适应本岗位工作要求;
3、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 (优秀的专职评审员可放宽至外省市户口)。
对于专业能力特别突出的应聘者,可适当放宽条件,破格聘用。
本中心将为聘用人员提供较好的发展机会及良好的工作条件,并按有关规定交纳五险一金,人事档案由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保管。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南花市大街8号
邮编:10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