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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招聘安全工程

2009-11-30作者: 出处:

部队简介
  武警湖南省消防总队,又称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是一支集公安性、军事性于一身,专门与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作斗争的部队。总队为正师级单位,下辖十四个市(州)消防支队及总队教导大队、医院、特勤支队等团级单位。部队主要担负着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等任务,为全省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构建"平安湖南"与"和谐湖南"起着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
        为适应部队建设发展需要,近年来,我总队连续从地方高等院校招收了几批德才兼备的应届毕业生,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了专业特长,为部队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其中许多同志已成为本单位的业务骨干。2010年,我总队将继续接收一定数量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来部队工作,具体学科分布为:法学(主要为法学、思想政治教育和侦察学专业)、文学(主要为汉语言文学和艺术类专业)、理学(主要为化学、物理、心理学专业)、工学(主要为土建类、计算机、通信工程、安全工程、消防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刑事科学技术等专业)、管理学(主要为财会、审计专业)、医学(主要为临床医学专业)、体育学类(主要为篮球、乒乓球特长生)。

接收专业 门类名称 专业名称
 
 
教育学
 运动训练、体育教育等专业
 
文 学
 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艺术类专业
 
理     学 物理学、化学、心理学等专业

工 学
土建类、计算机、通信工程、安全工程、消防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刑事科学技术等专业

医 学
 
临床医学
 

接收条件和要求
 1、文化学历:必须为国家"211"工程院校和省(部)属重点高校经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并获得相应的学位,学习成绩总评良好以上,专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技能。根据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接收范围:
       ①毕业院校属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职业技术院校、二级学院、独立院校、民办院校、公办民助院校、远程(网络)教育院校、成人高校的;
       ②学习形式为走读、委培、定向、自费、自考、中专起点大专生、专升本、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③结业生、肄业生、预科生、往届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在校学习期间补考课程累计4门以上或毕业时仍有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留级、休学超过半年和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2、政治条件: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3、身体素质: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接收对象均为男生,身高170厘米,体重50公斤以上。双眼裸眼视力在4.6以上,无遗传病史和传染病。
4、年龄条件:本科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的8月31日。
5、招收岗位:基层一线指挥管理人员。
6、服役年限:本人自愿,保证入伍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服役,勤奋工作,在5年内个人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享受待遇标准
1、大学本科毕业生经入警培训合格、公安部政治部批准转现役后即分配到全省基层部队任命为副连职警官或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13级),授予中尉警衔。硕士研究生任命正连职警官或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12级),授予上尉警衔。 
2、在住房、医疗、福利等方面均享受现役军人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筛选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按公安部政治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所产生一切后果由毕业生负责。
1、复审复查淘汰。对已经签订接收协议的毕业生,发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的,接收单位有权将其退回原学校:
       ①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原则上终止协议不予接收,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七日前征得接收单位同意;
       ②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三证之一不全的;
       ③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
       ④毕业生档案到达后经复审不合格的;
       ⑤经接收单位组织身体复查不合格的。
2、岗前培训淘汰。接收对象在军政训练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经承训院校综合考评后不适合担任部队干部职务的,予以淘汰。
3、见习期间淘汰。接收对象在见习期间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等原因不适合在部队工作,予以淘汰。
联系地址: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湖南省长沙市枫林三路海天大厦1308室)  
联系电话:0731-88119886、88119875
传        真:0731-88119702   
邮        编:410205
接收方式和程序

1、报名。有意者请登录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湖南消防网(www.hn119.gov.cn),并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同时,需将个人资料投寄总队干部处,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
2、考核。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生,总队将于2010年2月通知参加公安部政治部组织的全国统一知识能力测试,随后,总队将组织面试、体检、体能素质测试和心理素质测试(具体时间安排届时电话通知)。
3、政审。上述各项考核合格者,我总队将派人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家庭成员的主要情况进行政治审查。
4、签约。政审合格者,将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同时,接收对象应按当年高校毕业生分配报到时间,开具有关手续按我总队通知到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