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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

2010-03-23作者: 出处:

北京市朝阳区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和
社会领域党建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朝阳区和谐社区建设和社会领域党建工作,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的意见》(京发[2008]19号)、《北京市社区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19号)和《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2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朝阳区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和社会领域党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名额:
    此次公开招考共有三类岗位: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183人,社会领域党建工作者90人,社区居委会筹备组人员14人,具体招录岗位职数如下:
序号
需求单位
职位数
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
社会领域党务工作者
社区居委会筹备组人员
1
朝外街道
 
2
 
2
建外街道
2
6
 
3
双井街道
 
3
 
4
劲松街道
35
3
 
5
垡头街道
 
2
 
6
机场街道
2
1
 
7
小关街道
10
6
 
8
安贞街道
15
2
 
9
望京街道
10
6
10
10
三里屯街道
 
2
 
11
六里屯街道
 
4
 
12
八里庄街道
10
8
 
13
酒仙桥街道
9
2
 
14
香河园街道
 
3
 
15
麦子店街道
8
6
 
16
团结湖街道
8
3
 
17
亚运村街道
 
2
 
18
和平街街道
2
3
4
19
呼家楼街道
11
8
 
20
左家庄街道
3
1
 
21
潘家园街道
2
4
 
22
大屯街道
26
10
 
23
东湖街道
7
3
 
24
来广营地区
17
 
 
25
豆各庄地区
2
 
 
26
王四营地区
2
 
 
27
孙河地区
2
 
 

二、岗位说明
1. 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社区服务站是政府在社区层面设立的公共服务平台,是非营利性公共服务机构,在街道、地区办事处的领导和政府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社区居委会的监督。
2. 社会领域党建工作者:从事社区党建、社会组织党建、新经济组织党建等社会领域党建工作,具体岗位包括等街道、地区社会工作党委、商务楼宇党建工作站、社区党组织等岗位。
3. 社区居委会筹备组人员:作为社区居委会筹备组的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参加居委会选举当选后,将作为社区居委会成员的专职人员,与街道、地区办事处签订服务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筹备组人员在当选之前作为社区志愿者,由街道、地区每月酌情发放生活补贴;筹备组人员如6个月内未依法当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丧失储备人员资格,街道、地区办事处不再发放生活补贴。
    具体岗位工作职责根据到岗后分配的工作岗位确定,以服务协议中约定的内容为准。

三、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2. 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 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4.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5. 具有本市城镇户口,长期居住在所报考街道、地区办事处辖区或临近地区。
6.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3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社区居委会储备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7. 社会学、心理学、公共管理等专业优先录用,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人员优先录用。
(二)社会领域党务工作者招聘附加条件
    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基础上,应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热爱党的事业,能够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从事过党务工作、担任过党组织负责人或具有政工师、助理政工师资格的人员可优先录取,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招考办法
(一)报名
    考生通过朝阳区考试培训中心网站(www.cpta.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0年3月21日上午9:00至2010年3月25日16:00。
    报名后,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并持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水平证书、工作证明等到所报考职位的街道、地区办事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10年3月24日、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00)。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0年3月26日、27日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2010年3月28日(周日)下午13:30-15:00进行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社会建设知识、朝阳区区情及从事社会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等。
    2010年4月上旬将在朝阳区考试培训中心网站和北京市朝阳区政务信息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分数线。
(三)资格复查与面试
    报名人员按不低于最低笔试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前街道、地区办事处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主要对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情况进行审核,弄虚作假及不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由下一名次人员递补。如报考某街道、地区的面试入围人员不足,由区委社会工委(区社会办)、区委农工委(区农委)根据报考人员意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适当调剂。
    面试由各街道、地区办事处统一组织,面试时间由各街道、地区办事处确定并通知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汇总后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根据所报考街道、地区办事处的安排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结果应符合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招录资格,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在朝阳区政府网站、朝阳区考试培训中心网站上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合格的人员,由相关街道、地区办事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招录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招录为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和社会领域党建工作者的,由街道、地区与符合条件的招录人员签订服务协议,首次聘用期为一年(含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待遇为1200元,试用期满后福利待遇按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及区有关规定执行。
    招录为社区居委会筹备组人员的,在依法当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前为社区志愿者,街道、地区酌情发放生活补贴;依法当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后,由街道、地区与符合条件的人员签订服务协议,聘用期为当选届次社区居委会的任期。
    招录人员到岗后,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组织考察和本人意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党的有关规定和市区相关文件规定,也可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社会工作党委和商务楼宇党建服务站等岗位之间进行工作调整。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
                              201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