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重修(补修)报名通知
2009-04-01作者: 出处:
一、重修补修报名时间
2009年4月1日-4月24日凡欲重修的学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重修报名模块报名(注:报名类别选择“重修”);补修(针对专升本和转专业)的学生需在此期间填写《补修审批表》(见附件),并于4月24日前以系部为单位统一交教务处教行科。
二、重修报名注意事项
1、只能重修本学期正在开设的同专业同学分同名的课程;
2、因考试违纪、作弊、旷考和缺课三分之一而不及格的学生,必须由本人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重修重考申请表》(见附件),经系部批准,于4月24日之前报教务处备案。否则,网上报名无效;
3、报名重修、补修的学生,请根据本人课程情况自主安排听课。无条件听课者,自己制定学习计划,认真自修备考,杜绝不经任何修读方式的重考;
4、重修报名生效后无故不参加考试者,重修成绩按缺考计;
5、重考在本学期期末统一安排,学生在所在校区参加考试。具体时间注意网上通知。
教务处
2009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