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第三届全国高等学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2009-10-14作者: 出处:
各教学系部、学院:
根据教育部语用司“关于协助组织第三届全国高等学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函的基本精神,现将我院学生参加“第三届全国高等学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内容:
1、 社会生活中应具备的语言文字基本功;
2、 语言运用中应该遵循的国家语言文字知识和规范标准;
3、 书写及写作等语文基本功。
二、 参赛对象:我院本专科学生自愿报名参加。
三、 时间安排:
1、2009年10月15日-10月25日,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考级报名模块自愿报名。每名学生收取报名和材料费共计12元。由各班在报名结束时将费用收齐交教务处;
2、11月1日前下发答题材料。
3、11月1日-11月30日,参赛学生答题。
4、12月10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答题送到教务处。
四、奖励办法
本次大赛分设一等奖(参赛人数3%)、二等奖(参赛人数5%)、三等奖(参赛人数7%),由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办公室和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报刊社《语文建设》编辑部颁发获奖证书,获奖名单将在国家语委《语文建设》杂志和相关网站公布。
教务处
2009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