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通知
2011-01-06作者: 出处:
通 知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10】38号)文件精神,参加“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的学生,需缴纳医疗保险费,每人每年100元。(注:学院已出资为全校学生加入了“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保险”)
凡愿意自费参加“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的学生,请到北京校区卫生所刘大夫处报名(或找药房张大夫),报名截止时间到2011年1月7日。
联系电话:88561893 88561891
附:《个人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及样表
说明:初次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学生需按《样表》认真填写登记表,字迹清楚,交登记表时:
1、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
2、提供2张1寸符合第2代身份证的彩色照片,照片背后需注明自己的姓名(参保过的不需提供)
3、每人交100元现金
*曾参保过的学生,请在登记表的右上角注明“已参加过”
卫生所
2010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