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先争优 青年先锋”青春点将台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1-03-16作者: 出处:
各系(院)团总支、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充分展示我院大学生良好形象,引导广大青年学习典型、争当先进,促进青年成长成才,学院团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带领团员青年广泛开展“创先争优 青年先锋”青春点将台评选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搭设青春舞台,选树青年榜样,增强组织活力,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在服务“三个北京”和世界城市建设中贡献力量。
二、活动主题
创先争优 青年先锋
三、活动形式
各系(院)团总支带领团员青年,通过广泛开展技能竞赛、演讲、论坛征文、文体活动、志愿公益服务等活动,选树一批表现突出、影响广泛的青年榜样,带动广大团员青年创先争优。
四、奖项设置
1、技能标兵
2、实践先锋
3、自强之星
4、志愿之星
五、评选标准
1、技能标兵
⑴重视自身学业技能的提高,注重专业知识的积累。
⑵熟练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结合所学专业特点完成实际工作。
⑶不断探索和本专业相关的学术科研、技术创新活动,成效显著。
⑷积极参与社会培训与锻炼,并取得相关专业技能证书。
2、实践先锋
⑴积极组织、策划、参与校内各项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⑵深入社会基层,了解社会现实,开拓视野,收获实践成果。
⑶锻炼毅力,培养品质,增长才干,富有社会责任感
⑷转变观念,自主创业,取得良好业绩。
⑸适应社会需求与发展,积极开拓创新,学以致用,发挥特长。
3、自强之星
⑴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关心集体,群众基础良好。
⑵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素质综合测评良好。
⑶自立自强,开朗乐观,坚韧不拔。生活俭朴,勤俭节约。
⑷积极投身于学校和社会公益活动。
4、志愿之星
⑴思想觉悟高,组织纪律性强。
⑵弘扬志愿服务理念,热心公益事业。
⑶关注弱势群体,乐于助人,无私奉献。
⑷积极参与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
六、活动安排
1、第一阶段:评选申报(2011年3月-5月)
各系(院)团总支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在全系范围内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推选出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各系(院)选取1-2个奖项,按每个奖项1-2人进行申报,将先进事迹申报材料报院团委宣传部。
2、第二阶段:网络展示及评选(2011年9月-10月)
院团委宣传部整理汇总各系(院)先进青年事迹申报材料,通过团委网站,展示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和青春风采。各系(院)团总支、团支部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团员青年积极踊跃投票,将投票情况汇总后,报团委宣传部。院团委根据投票情况,经民主评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3、第三阶段:总结表彰(2011年11月-12月)
学院团委通过校刊、校报、宣传橱窗、团委网站、广播站等多种媒体,对获奖的优秀青年进行宣传展示,颁发相关荣誉证书及奖励。
七、工作要求
1、各系(院)团总支、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创先争优主题活动作为2011年共青团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把严格把关,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各系(院)团总支于5月31日前,将《“创先争优 青年先锋”青春点将台评选活动申报表》纸制版(团委网站下载专区)报院团委宣传部,电子版发至共青团邮箱gqt@ciir.edu.cn。
2、各系(院)团总支、团支部要结合本单位团员青年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精心设计,组织开展影响力大、覆盖面广、带动作用强、团员青年广泛参与的各项活动。
3、各系(院)在推荐人选时,避免追求推选人物的“高、大、全”,要着重挖掘那些具有突出品质、在某些方面具有特别长处,能够对广大团员青年学生起到积极影响作用的典型人物。
4、学院团委各部门要做好主题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各种形式,深入宣传报道主题活动的开展情况,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力。
共青团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委员会
201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