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我校学生办理大病医疗保险的通知
2012-10-18作者: 出处: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参加“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的学生,需缴纳医疗保险费,每人每年100元,保险年度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 月31日(报销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连续缴费的可享受门诊医疗费用)。
注: 学院已出资为全校学生加入了“人身意外伤害附加住院医疗保险”。
凡愿意自费参加“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的学生,请以班或系为单位,将相关材料收齐后交北京校区卫生所药房张燕,涿州校区卫生所袁利敏。
报名截止日期到2012年10月26日
联系电话:北京 88562040 88561627
涿州 81200473 3828033
说明:
(一)初次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学生需按《样表》认真填写,字迹工整,交表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只需复印有姓名和照片的页面,横向居中摆放,纵向复印在A4纸上;
2.因故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提供《户口簿》中的本人页(如个人信息有变更,须同时提供变更页,身份证号码必须为18位)复印件。横向居中摆放,纵向复印在A4纸上;
3. 由专业照相馆拍摄或加洗的一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2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系别);
4. 就读涿州校区的学生,自愿在涿州市医院或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就医的,还需填写一份《北京市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报审批单》。
(二)曾参保过的学生,只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就诊信息表》《社会保障卡》的复印件,请在复印件的右上角写上手机号码。
需参保的学生每人交100元现金
卫生所
2012-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