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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和监管制度【修订】

2023-03-02作者:安全工程学院 出处:安全工程学院

安全工程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和监管制度【修订】

(院字【2017】06号,2020年3月修订)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规范教学过程,进一步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和监管制度。


一、领导机构

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学院院长担任组长,教学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为各系主任。


二、院长、系主任听课

1.院长、副院长每学期听课两次,系主任每学期听课三次。

2.院长、系主任听课的对象重点是新进教师、开新课的教师、开实践教学课的教师、教学评估成绩较差的教师等。

3.院长、系主任听课后,认真、如实填写听课记录。


三、系部听课

1.系内部每学期集体听课一次,具体听课时间、授课教师由系主任确定,并报学院备案。

2.系之间每学年集体听课一次,具体听课时间、授课教师由两个系商议确定,并报学院备案。

3.系部听课制度作为系部活动的基本内容,列入对系主任、系部工作期末考评范围。


四、线上教学质量把控

线上教学的启动主要是基于疫情动态,教师应具备随时应对疫情的能力。

1.系部内应统计分析学生线上课程出勤率;

2.直播课程应该有课上提问以及学生作答环节,确保学生在线学习及学习效率;

3.针对讲述的知识点,课上应增加抽查答题环节,对学生学习状况进行检查。


五、学生反馈

1.每学期组织学生通过填写调查表的形式,对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议。

2.在教学检查周内,分别组织本部和涿州学生通过座谈会的形式,了解教师课堂教学情况。

3.教学检查的结果作为教师期末教学质量评估的参考。


六、交流研讨

1.学院每学期展开一次教学工作会议,交流听课情况,总结经验,指出不足,探讨进一步提高专业教学质量的方式方法。

2.学院每学年召开一次教学工作研讨会,总结学院教学工作情况,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