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各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完善学生组织评价体系,增强评议工作的精准性与激励机制的科学性,确保评议工作公平、公正开展,结合《关于开展安全工程学院2026年学生组织评议与激励工作的通知》的实际执行情况,经学院团总支研究决定,对原通知予以优化调整。具体补充规定如下:
一、细化评议结果等级设置
评议等级适用于全体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团总支学生委员、部门负责人及干事、学生社团成员。具体标准与比例要求如下:
(一)优秀:评议成绩≥85分,表现突出、工作成效显著、有创新成果。学生干部优秀比例不超过参评总人数的40%;部门干事优秀比例不超过本部门干事总人数的30%。
(二)合格:65分≤评议成绩<85分,能够完成基本工作任务,履行岗位职责,无重大工作疏漏。
(三)基本合格:60分≤评议成绩<65分,工作完成度不足,未能按照要求完成部分任务;
(四)不合格:评议成绩<60分,失职渎职,未完成核心工作任务,或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良影响、工作重大失误。
二、调整加分激励机制
(一)基础评议结果
全体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团总支学生委员、部门负责人及干事、学生社团干部及骨干成员根据个人评议结果,对应基础综测系数,作为履职基础加分:
1.评议结果为优秀的,按对应岗位综测分数的110%计算;
2.评议结果为合格的,按对应岗位综测分数的100%计算;
3.评议结果为基本合格的,按对应岗位综测分数的80%计算;
4.评议结果为不合格的,经团总支核准后,按对应岗位综测分数的50%计算。
(二)荣誉称号
获得“优秀学生干部”“优秀部门干事”等个人荣誉称号以及“优秀部门”集体荣誉称号的,在综合素质测评的日常表现项中予以加分,具体情况以学院实际当年公布最新的综测计算办法为准。
个人评议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不参与所在部门集体荣誉称号的加分激励。
学生社团普通成员,不参与学生社团集体荣誉称号的加分激励。
三、学生社团的评议工作
各学生社团需开展本学年的成员评议工作,评议对象为社团全体成员,评议标准可参考《安全工程学院学生组织评议标准(2026年版)》并根据社团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并在9月6日前将填好的附件2发送至01@culrsse.cn。
学生社团成员的职务包括以下三类:
(一)学生社团干部:社团负责人、队长(团长)、副队长(副团长)等;
(二)骨干成员:骨干成员人数应控制在社团总成员(不含学生社团干部)人数的20%以内,并应满足以下条件:
1.日常训练的出勤率不低于90%;
2.作为主力成员代表社团参赛并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
(三)普通成员:正式成员,并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开展日常训练的社团,日常训练的出勤率不低于80%;
2.作为主力成员代表社团参赛并获得院级及以上奖项;
3.作为主力成员代表社团参加校级及以上比赛。
评议要求如下:
(一)本年度被评为“优秀学生社团”的学生社团
1.学生社团干部评议结果为“优秀”;
2.骨干成员的评议结果为“优秀”的,不超过骨干总人数的30%(四舍五入,未满1的按1计算);
3.普通成员的评议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二)其他学生社团
1.学生社团干部、骨干成员的评议结果为“优秀”的,不超过学生社团干部和骨干成员总人数的30%(四舍五入,未满1的按1计算);
2.普通成员的评议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四、工作要求
1.进行评议工作时,请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控制各评议结果等级的比例;
2.本次评议结果将适时公布,并作为2025-2026学年综测学生工作相关信息的唯一认定,所有综测加分情况最终以当年学院公布的综测计算办法、团总支审核公示名单为准;
3.本补充通知与原通知具有同等效力,原通知内容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安全工程学院学生组织评议标准(2026年版)
2.安全工程学院学生组织评议结果汇总表
共青团安全工程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