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9-23 浏览量:
全体教职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现对学校铁路客票报销事宜通知如下。
一、客票开具要求
1.“抬头类型”选择“企业”
2.“发票抬头”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3.“纳税人识别号”填写:121000004000048875
上述三项内容均需填写正确,客票由经手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二、客票报销时间要求
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需在本年内报销完成,乘车人应在铁路行程结束后及时开具铁路电子客票并完成报销。乘车日期在年底封账期的铁路电子客票的报销,按照财务处年底发布的通知执行。
三、特别说明
1.2025年10月前开具的铁路电子客票,抬头类型若选为“个人/非企业”,发票抬头显示为乘车人,参照公告中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的相关要求,由经手人签字后可以报销。
2.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和铁路电子客票均要求票面信息清晰完整,无涂改、挖补,信息不全或无法辨认票面信息的铁路客票,不予报销。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