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职工因公出国(境)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作者: 更新时间:2016-06-29
一、学校内部审批流程
(一)提出申请。
1、教职工个人申请因公出国(境)交流的,需提前三个月,向外事办提交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短期因公出国(境)申请表》及必要的出国(境)事由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出访任务及必要性、出访国家(地区)、出访时间、出访人员、费用负担等具体内容);
2、教学系(院)、部、职能部门派团因公出国(境)交流的,需提前3个月向外事办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访任务及必要性、出访国家(地区)、出访时间、出访人员、费用负担等具体内容,并加盖部门公章,以及参团人员的《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短期因公出国(境)申请表》。
(二)提交材料
1、合格的外方正式邀请函原件和复印件、准确的中文译文及经费负担办法;
2、出访日程安排。
(1)、出访日期(起止时间为离开北京和返回北京的日期);
(2)、细化到每天的行程内容。其中公务活动内容不得少于总体安排的2/3;
(3)、申请出席国际学术会议的人员还应提交有关会议及会议组织者背景介绍、受邀情况说明、会议议程、其他参会人员名单,以及个人参会需要发表的报告摘要(如有发言或论文被录用);
(4)、全总因公出国备案表(一式两份);
(5)、个人简历。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包括纸质版扫描件)一并发至外事办邮箱。
3、经外事办书面审核通过后,报学院主管院领导审批。
4、校园网公示。经学院审批通过的事项,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外事办拟文上报全总国际部审批。
二、全总审批流程
1. 全总立项审批;
2. 办理因公普通护照所需资料:
首次办理或重新办理因公普通护照的,需本人携带以下资料赴全总国际部1503房间进行指纹采集:
- 身份证原件;
- 户口本或集体户口卡原件;
- 护照照片(白底2寸);
- A4纸照片测试页(带条形码,且需本人亲笔签字)。
3. 签证。按照各国签证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具体事项具体通知)。
4. 办理机票。机票往返时间必须严格遵守出国(境)请示中的抵离日期,如:请示中出国(境)期限为2016年9月10日至9月15日,则相关个人或团组必须在9月10日或之后出国,并在9月15日或之前抵达北京。
三、结束出访任务如期回国后要求:
1、回国后第二天将因公护照交回外事办,并发送出访新闻稿及出访交流照片至外事办邮箱inter@ciir.edu.cn;
2、回国后两周内将访问报告电子版(按照模板格式,详见附件3)发送至外事办邮箱inter@ciir.edu.cn。报告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内容应详细记述出访交流的公务执行情况、交流效果和收获、以及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