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13-04-11
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至6日,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四、农历清明节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五)调至4月7日(星期日),4月7日(星期日)上班。
请各部门接到通知后妥善安排好各自工作,并注意防火防盗。请教务处做好两个校区的调停课的安排(4月7日对应第五周周五的课程)。请学生工作部做好学生在放假期间遵纪守法、防火防盗和外出交通安全的教育,同时请保卫处做好放假期间学院两个校区的安全保卫工作。清明节期间,校本部和涿州校区由学院安排总值班。
特此通知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党政办公室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