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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科研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院部及相关教师: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北京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精神,落实全总党组、书记处做好工会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控制疫情蔓延,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学校科研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发挥学校学科优势,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教师结合各自专业,围绕疫情防控中的相关问题开展研究,及时发布学术与智库研究成果

 

  (一)鼓励和支持教师研究疫情防控期间工会与劳动关系出现的新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诸如受疫情影响的劳动就业、工资支付问题、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疫情期间劳动安全问题、加班与休假问题、疫期职工舆情问题、职工心理健康问题、因病致贫返贫与帮扶问题、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等。

 

  (二)鼓励和支持教师组成研究团队,围绕更好发挥工会组织在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中的作用问题开展对策研究,为全总和各级地方工会组织呈报高质量的政策建议,切实助力疫情防控攻坚战取得胜利。

 

  (三)鼓励和支持教师在遵照有关新闻工作纪律的前提下,在相关媒体、渠道积极发声,及时就有关学术问题和政策做好分析、宣传、解读工作。

 

  二、疫情防控期间,全校严格控制现场学术活动

 

  (一)不组织召开国内外学术会议。已通知召开的会议尽可能取消或延期,或采用网络等方式组织会议。如必须组织召开现场会议,组织者须向所在院部报送会议地点、参会人员、会议内容等信息,由所在院部上报学校科研处,由科研处上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召开,并在会议期间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教师个人尽可能减少外出参加科研相关会议,如需参会,须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并经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

 

  (三)除与疫情防控直接相关的科研攻关外,暂停与科研相关的外出资料收集、实验、现场调研等工作,加大线上服务和协作。

 

  (四)最大限度减少实验室内人员聚集。建议近期科研工作主要以文献调研、理论分析、科学计算/仿真等可通过网络和信息化手段开展的工作为主。

 

  三、日常科研工作按照正常程序有序推进

 

  (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和国家自然基金委的工作进度同步进行,参照科研处发布的延期申报通知。项目咨询等工作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和微信等方式进行。

 

  (二)各类横向科研合同的签署通过OA系统进行申报,待科研处及主管领导审批后,酌情办理盖章手续。

 

  (三)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鼓励并组织教师和相关专家对相关问题开展对策研究,发挥我校智库“咨政启民、崇劳厚生”的作用,撰写智库报告《研究动态》并及时呈报全总和有关部门。同时,及时通过智库官微推送发布智库研究人员的最新研究成果或访谈内容,更好服务教师开展对策研究。

 

  (四)及时在学校“科研智库交流服务群”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宣传党中央决策部署,发布全总的有关文件精神,传达学校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和工作安排,加强信息互动共享。

 

  四、科研处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服务工作,做好值班安排,公布联系方式,保证对教师提出的与科研相关的问题及时回复和处理。

 

  科研处邮箱:kyc@culr.edu.cn

 

  科研处负责人电话:

  燕晓飞:13801049212

  欧阳袖:13910912269

  张  楠:13681104191

  陈邓海:13520209026

  

  科研处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