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近日,全总党组纪检组印发了《全总机关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通知》的要求,学院党委、纪委决定在学院全体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八个严禁”、“52个不准”的对照检查、自查自纠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的对象
学院各职能部门副处级以上(包括院领导)党员领导干部及各教学院、系、部主任(院长)及副主任(副院长)、党总支书记(副书记)中的党员领导干部。
二、自查自纠的内容
请各位党员领导干部围绕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八个严禁”、“52个不准”的情况进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
三、自查自纠的形式
请各位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并对照《廉政准则》中规定的“八个严禁”、“52个不准”逐项进行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于9月20日(星期二)前将自查报告以部门为单位交至学院纪检办公室(与干部人事处合署办公)221房间,字数在800字左右。
中共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委员会
中共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