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电教中心:
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开展2019年度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学校2019年度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评选范围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的专任教师。
根据2019年北京市普通本科高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名额分配方案,学校推荐名额为3名,其中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至少1名。
也可推荐已退休教师,但须为学校在岗返聘教师。
往届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参加本届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往届青年教学名师奖获奖者不参加本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各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
(二)特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倾心教学,创新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教育教学成果和效果显著;领衔高水平教学团队,教学梯队建设成效显著;在教育领域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评价高。特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须已获往届市级教学名师奖或青年教学名师奖。
(三)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和为低年级学生授课的优秀教师。
(四)各高校现任校级领导不参加此次评审。
(五)本科院校候选人均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特级教学名师奖应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具有8年以上(含8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且年龄不超过45岁(含45岁),统计时间均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特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近六年(2013-2018年度或2013-2019学年度)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教学名师奖和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近三年(2016-2018年度或2016-2019学年度)承担的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任务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
三、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1.自荐申请。专任教师可依据以上评选条件进行自荐。由于市教委要求的时间紧急,请各部门于6月28日(星期五)中午下班前将自荐申请(以部门为单位)报至人事处301房间,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2.从所有自荐人选中遴选出3名候选人;
3.学校党委审议通过;
4.推荐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教务处负责组织材料上报至北京市教委。
四、几点要求
1.推荐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工作是一项重要、严肃的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
2.本年度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的推荐,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达标、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的一线教师。
人事处 教务处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