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监督和促进研究生科研项目按计划、有序地开展,经工会学院研究决定,将对MPA研究生科研新立项项目进行阶段性评审。现将具体要求规定如下:
1.阶段性评审的内容
评审的主要内容包含两个部分,一是文献综述,二是实证研究;学生需提供的评审材料包括两个部分,一是能反映研究现状的文献综述,二是能体现调研过程和结果的相关材料,包括现场调研的图片或文字材料、实际回收的调查问卷和访谈材料等。
2.阶段性评审的结果
评审分为三种结果,一种是项目通过,即可报销项目经费的70%(含立项报销的30%),结项后报销全部经费;第二种是项目延期,可报销项目经费的50%(含立项报销的30%),结项后报销全部经费;第三种是项目终止,不可继续报销项目经费,前期立项报销的30%项目经费是否予以追回,视情节而定。
3.阶段性评审的时间安排
评审时间安排在秋季学期的前两周,评审由工会学院指定的专家小组完成。
工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