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科生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结项等管理工作,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素养,工会学院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科生开展科学研究应自觉遵守意识形态工作要求,遵守科学道德和科研诚信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第三条 本科生科研实行导师制,每个项目确定一名教师作为导师,导师负责项目选题至结项的全过程。导师须认真指导,并填写指导记录。如果导师未履行指导职责,项目主持人可向学院申请更换导师。
第四条 每个本科生科研项目设主持人1人,成员3-5人,各学院学习成绩优异、科研兴趣浓厚的大二和大三本科学生均可申报。
第五条 本科生科研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
第二章 申报
第六条 本科生科研项目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申报选题要结合所学专业和研究兴趣。
第七条 本科生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申请一个学生科研项目,不能同时再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本科生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两个项目。
第八条 本科生主持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不得申请新项目。
第三章 立项评审
第九条 申请人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书电子版、纸质版报送学院。
第十条 本着注重质量的原则,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产生学院立项本科生科研项目名单。
第四章 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 本科生科研项目实行编号管理。
第十二条 项目管理在导师指导下进行。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向学院负责,项目组成员向主持人负责。项目主持人有权根据研究需要对项目组成员进行调整或撤换,报学院审批。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十三条 本科生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学院负责。项目主持人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进行
经费报销。
第十四条 本科生科研项目经费报销由导师签字。
第十五条 本科生科研项目经费依据学校相关科研和财务
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章 结项、评奖
第十六条 学院本科生科研项目以结项报告结项。结项报告应是基于科研项目研究形成的完整详细报告,符合学术规范要求,包含研究案例与数据支撑等,不少于3000字。
第十七条 项目主持人和项目组成员应严格遵守《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术规范》和《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术道德规范》。
第十八条 项目主持人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结项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
第十九条 不能按期结项的项目,项目主持人须向学院正式提出延期申请。
本科生科研项目可申请一次延期,最长延期 1 年。延期到期仍不能结项者,学院将进行集中清理。
第二十条 学院对优秀本科生科研项目成果进行评奖。
第七章 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自 2025 年 3月 20日起实施,由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