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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工会委员会工作职责(试行)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工会委员会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贯彻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承担学院工会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院工会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2.组织教职工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教职工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3.组织教职工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学院的民主政治建设。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学院行政关于学院规划和有关涉及教职工利益政策和规定的讨论与制定,并就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与学院领导进行协商、研究解决。

4.积极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做好有关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推荐、评选、表彰、管理工作。

5.筹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并组织贯彻落实大会的决议,行使“双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能,做好大会闭幕后的日常工作。

6.组织指导、支持各部门工会工作,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

7.广泛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各类文体协会的作用,积极组织群众性的、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和活跃教职工的文化生活。

    8.服务广大教职工,为他们办好事办实事。负责组织教职工假期疗休养工作,协助做好教职工的健康检查。

    9.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做好青年教职工的工作,使青年教职工爱岗敬业,岗位成才。

    10.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和民主生活制度。做好新会员的发展工作,对新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教育、有计划地培训工会专兼职干部,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和工作水平、召开工会工作研讨会,总结交流工会工作经验、评选表彰工会先进集体和工会积极分子。

11按照工会财务制度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12.负责做好文书档案和信访接待工作。

13.代表学院行使社会扶贫的职能,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

    14做好年终总结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质量。

    15.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