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制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委员会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2.对广大教职工进行民主管理政策及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
3.会同有关方面做好教代会的筹备、召开等各项组织和会务工作。
4.负责联系和组织教代会闭幕后,各代表团和提案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和活动,协助、监督和检查有关部门执行大会的决议和落实大会提案。
5.受理教职工代表和群众的建议和申诉,支持他们行使正当的民主权利,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
6.通过组织民主协商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行之有效的民主管理形式和民主沟通渠道,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沟通学院与教职工的关系,增加相互理解。
7.配合党委有关部门,监督民主评议干部工作。
8.疏通民主参与的渠道,建立健全教职工参与管理的制度。总结民主管理经验,研讨民主管理工作,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9.配合学院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工作,使校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10.做好年终总结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质量。
11.完成工会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