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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学院工会委员会在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靠广大会员,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贯彻执行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有关决定和指示。

  2.起草院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提交院工会委员会讨论审定。

  3.做好教代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工作,做好教代会日常办事机构的各项工作。

  4.协助党委宣传部,组织好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形势任务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

  5.经常了解教职工的思想状况,协助党组织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并及时向院党委、院行政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6.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7.在院文体协调领导小组领导下,做好全院师生员工的文娱、体育活动,增强教职工的身心健康。

  8.深人调查研究,帮助总结推广部门工会或工会小组的工作经验,促进基层工会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9.抓好院工会自身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做好院工会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