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工会:
学院岗位设置和部门机构调整已基本完成。依据《中国工会章程》中有关基层组织建设的规定,结合我院机构设置的调整及人员变动情况,经院工会委员会研究,并报学院党委同意,拟按下列部门组成设置22个部门工会,并进行部门工会主席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门工会设置:
工会学院部门工会
劳动关系系部门工会
经济管理系部门工会
法学系部门工会
公共管理系部门工会
文化传播学院部门工会
安全工程系部门工会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部门工会
干部培训学院部门工会
外语教学部部门工会
数学与计算机教学部部门工会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部门工会
体育教学部部门工会
科研处学报编辑部联合部门工会
图书馆部门工会
党政办人事处联合部门工会
组宣纪检学生工作部联合部门工会
教务处研究生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联合部门工会
院工会财务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处联合部门工会
资产规划处保卫处联合部门工会
后勤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联合部门工会
电教中心《中国工人》杂志社联合部门工会
二、推荐部门工会主席人选条件:
1. 拥护党的领导,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学习经济、法律和工会业务知识。
2. 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维护团结。
3. 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
4.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5. 作风民主,联系群众,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三、选举相关要求:
1. 各部门工会应召开全体会员大会,选举部门工会主席一名,并推荐产生本部门工会活动经费管理员一名。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
2. 选举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等额选举。
3. 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4. 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方能当选。
希望各部门重视部门工会主席的推荐选举工作,本着加强学院职工的民主管理与监督、推进学院民主政治建设的原则,认真组织好本部门工会主席的选举工作。
请各部门于3月31日下班前,将《部门工会基本情况登记表》报院工会办公室。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