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学生社团的规范管理,丰富第二课堂内容,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1、与团委学团部联系密切,及时上交工作计划和总结。按时参加学团部例会,参与意识强,踊跃发言。
2、品学兼优,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威信高。
3、富有开拓精神,能够积极组织会员开展活动,树立学生社团的良好形象。
4、学生社团进步显著,工作成绩突出。
(二)示范学生社团
1、模范遵守《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2、与团委学团部联系紧密,能够及时沟通交流,积极向团委刊物及网站投稿,宣传力度大。
3、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先进。队伍团结,按时换届,财务清楚。
4、学期初有计划,学期中严格按计划组织活动。学期末有总结,并及时上报学生社团联合会。
5、活动丰富多彩,影响力较大,收到良好效果,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
二、评选要求
1.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各学生社团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评选,树立典型,学习先进。
2.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推荐的优秀社团干部总数不超过社团干部总数的 10%。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推荐的示范学生社团总数不超过社团总数的 20%。
3.各学生社团应根据优秀学生团体干部的评选条件,经本学生社团会员大会民主讨论,上报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后确定名单。
4.各学生社团应严格对照示范学生社团的评选条件,认真填写《学生社团工作创优活动测评表》,积极申报参加示范学生社团的评选。
5.优秀社团干部和示范社团推荐名单确认后,分别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登记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示范学生社团登记表》(见下载专区),提交学生社团联合会并由其在所有社团范围内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三、奖励办法
1、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由团委颁发荣誉证书,记入档案,并给予表彰。
2、示范学生社团由团委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表彰奖励。
四、本办法解释权归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