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开展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推动
大学生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流程及规范
一、工作安排
(一) 线上组织梳理
1.各院(系)登录“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做好团组织体系梳理工 作, 明确隶属关系, 规范组织设置,确保线上系统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2.其中,巳经毕业的同学需进行归档, 其他年级组织关系存在变动的同学 (如专业变动、 出国、 入伍、退学等)经过核查以后,需填写《组织关系变动登记表>(附件1)并由各院(系)组织进行修改,新生团支部需由团总支生成组织码, 进行团支部注册。
(二)团员注册
1.院 ( 系 ) 组织学生团员通过 “青春北京" 微信公众号进行实名注册并绑定志愿北京系统。(具体教程将发至各团总支, 由团总支指导团支书组织团员进行注册。)
2.指导并督促新生团员通过“青春北京” 微信公众号注册“北京共青团” 线上系统 (老生使用“共青云"原有账户直接登录), 首次登录均需完善个人资料信息;
3.团支部指导并 督促团员进入 “北京共青团"系统内的“志愿服务"版块注册成为志愿者。(如已在“志愿北京"实名注册过,可自动跳转,无需再次注册。)
(三)线下团员年度团藉注册工作
1.各院(系)组织各团支部收缴团员证及团费并根据实际情况, 填写 《新生团员团籍 转入登 记表》(仅新生团支部填写)(附件2):<团支部团费、团员证收缴统计表>(附件3);《非团员新生信息登记表>(附件4),《团总支团费, 团员证收缴汇总表>(附件5)。
2.请各团总支、团支部及时收取团员团费,学生团员团费按每人每月0.2元收缴,新生按4个月收缫(0.8元),老生按12个月收缴(2.4元),收缴完毕后以团总支为单位将团费和纸质版文件交至校团委组织部。
3.团员 证遗失的统一由团总支汇总各支部情况, 并填写《团总支团员证补办统计表》(附件6),将纸质版文件统一交至团委组织部申请补办。
补办团员证的要求:
补办团员证时必须告知团员证遗失的原因,并且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团员身份有效证明材料,即由院(系)团总支根据团员入团志愿书或其他材料开具的团员身份证明。
(2)提供一张一寸免冠相片(相片附本人信息)
(3)告知本人姓名、系别、班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 入团时间、入团单位等信息。
(4)交团员证补办申明费和工本费共10元(非团费).
(四)线上二级院系与街乡结对
1.根据全市院系团组织数量及全市街乡团组织数量,大学部对各高校对接城区、郊区的街乡数量进行总体分配(城区与郊区的街乡数量比例约为2:1),各校团委根据实际情况对二级院系进行具体分配。
2.院系团组织用自身账号在系统中选择街乡进行线上结对(城区街乡最多对接5个院系,郊区街乡最多对接3个院系, 学院路街道为 6 个, 中关 村街 道为 8个), 按照“先到先 得"的原则直接在系统中结对。 线上结对完成后,院系须在三日内与所选街乡完成线下结对。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部分院系与街乡多年来有对接基础,团市委已从街乡进行了摸底,待征得高校确认后,在系统内先期确认结对。 先期确认结对的数量, 不得多于分配给高校相应类别的院系数量。
(2)院系团组织在线上系统发起结对申请时,需先输入大学部发放给高校的城区或郊区“申请结对码",该条码由校团委预先做好校内分配。
(3)线上结对后,院系团组织负责人需及时与街乡志愿服务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建立本院系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微信群,组织本院系全体团支书加入, 并将街乡志愿服务工 作负责人拉入群, 用于定期推送志愿项目和联络交流。
(五)开展志愿服务
以院系为单位,协助对接的街乡或其下属的社区(村)组织至少1次志愿服务活动。
1.院系团组织登录“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进行“志愿北京” 高校院系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账号 (志愿团队 ID)绑定。 该账号、 用户名和密码由志愿中心统一匹配下发,仅用于参与街乡志愿服务活动,与高校原有“志愿 北京"志愿服务组织互不关联。
2.院系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需生成“组织二维码”,团员通过扫码加入服务队,方可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并记录服务时长
3.院系团组织负责人与街乡志愿服务工作负责人共同设计志愿项目并使用系统发布项目,组织团员到街乡参加志愿服务,并指导团员在系统 上报名, 签入与签出;
4.院系团组织可登陆线上系统(电脑端),审核确认团员的志愿服务时长;团员可登陆线上系统(微信端)“社区服务" 版块, 查看已确认的志愿服务时长信息。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推动团员注册志愿者工作是加强团员先进性建设、 发 挥团员在青年中的模范 作用的具体措施, 是推动志愿服务进社区, 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 制度化发展的基本内容。
2.强化宣传。各级团组织要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抓好动员和组织实施,讲清形式和要求,引导团员志愿者在完成学习工作的基础上,利用业余时间,热心公益、关心社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3.强化考核。各级团组织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将注册志愿者作为新发展团员考察培养的重要内容,将参加志愿服务情况与团员 评优、 推优入党等工作相结合。 团员注册志愿者比例低于 90%的团组织不得参评市级以上荣誉。要严格执行团员评议工作规定,未注册为志愿者及未完成 20 小时志愿服务的团员, 原则上评议结果不能为优秀, 不得参评市级以上荣誉。
4.本次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推动大学生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工作交叉进行,请各院(系)各团支部高度重 视,务必保证工作的及时性及数据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