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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工作细则

志愿者工作细则

 

第一章 志愿招募

第一条  活动前期通过公众号“CULR 有志青年” 发布志愿活动招募推送,有意向的同学可线上填写资料进行报名。

第二条 报名的同学根据报名先后次序、以往活动参与情况、及时间充裕程度,筛选出预备志愿者名单。在此前活动中表现优异者,对其优先考虑。

第三条 成功报名的志愿者将会以短信的形式收到培训时间、地点。志愿者须及时回复短息内容,若不及时回复,视为主动放弃活动资格。

第四条 最终志愿者名单确定后会在公众号“CULR有志青年”上公布,志愿者须及时关注公众号推送的消息。

 

第二章 志愿培训

第一条 每次志愿活动前都会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志愿者必须参加培训会,培训会的地点和时间均会以短信形式通知。

第二条 志愿者须按时参加培训会,不得迟到。若因特殊情况而导致迟到,志愿者需向活动负责人说明原因。

第三条 志愿者不得临时请假或无故缺席培训会。临时请假或无故缺席者将按《志愿者工作细则》中的奖惩制度记警告一次。

第四条 培训会上,负责人会告知各个志愿者的岗位及职责,志愿者有义务明确自己在活动中的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及具体职责,并在活动期间主动承担相应责任,积极为受众服务。若因志愿者不能主动履行自身服务义务而影响整体活动,记警告一次。

第五条 志愿活动中实行巡岗制度,由负责人按班按岗地进行巡查、监督,请所有志愿者严格遵循《志愿者工作细则》规范服务行为,履行岗位职责。

 

第三章 服务规范

第一条 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宗旨,奉行微笑服务理念,面对他人以真诚微笑主动示意。

第二条 志愿工作期间统一着志愿者服上岗,且志愿者服装只能在志愿服务时段穿着,不得随意改裁、涂鸦,更不得将服装转作他用。志愿者须妥善保管志愿者服,避免出现遗失、损坏等情况。

第三条 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如需请假,原则上应提前三天向志愿者负责人请假,并妥善安排好工作。若有迟到或临时请假的情况,记警告一次。

第四条 被录用的志愿者不得无故缺席或中途退出活动,情节严重者直接取消活动参与资格。

第五条 严格按照岗位分配在规定区域内工作,轮岗时在场地指定的休息区休息,换岗时,须按照要求做好交接。

第六条 工作期间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遇到问题应按照规定流程向负责人报告。

第七条 工作时间禁止闲聊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一经发现,记警告一次。

第八条 认真履行志愿者服务承诺书的相关承诺,不可因个人因素擅离志愿服务岗位或互换岗位或找他人替代岗位,若有违反情况,记警告一次。

第九条 绝不允许利用志愿服务之便,传播不良言论,或以志愿服务收取服务费用。若出现有违志愿精神的任何行为,直接取消志愿者资格。

第十条 自觉遵守文明公约,不讲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喧哗。

第十一条 与其他志愿者之间,相互尊重、关心和鼓励,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服务任务。

第十二条 志愿者应当保证志愿物资的完好,若有破损,丢失等问题,需及时上报给相应的负责人,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费用。

 

第四章 志愿福利

第一条 志愿时长和志愿证明是志愿者参与志愿活动的凭证,并与个人信息挂钩。志愿证明可用于学年评优评奖加综测。志愿证明在右下方应有相应部门公章,若无公章,则志愿证明无效。志愿者领取志愿证明应注意检查并及时找负责人说明情况。 

第二条 志愿证明发放的地点及时间会统一通知,志愿者须及时领取。

第三条 志愿者在活动后需将志愿者服清洗干净再交回,以便志愿者服的循环利用。此项也将作为标准列入志愿活动奖惩制度的考察范围,并影响后续志愿活动报名。

第四条 若活动后提供志愿礼品,领取礼品时需要志愿者本人签字,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的同学可委托他人代签,但签字时须签代签者姓名。

第五条 活动结束后,将统一发放志愿时长码,志愿者须及时登录志愿北京进行录入,如录入时出现问题应及时告知负责人,若因志愿者本人情况未及时录入,逾期不予补录。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一条 警告

对于志愿服务期间出现的违反《志愿者工作细则》中规定情况或情节较轻者,对志愿者记警告一次,两次警告将被取消志愿者资格。

第二条 严重警告

对于志愿服务期间出现的违反《志愿者工作细则》中规定情况且情节较严重者,对志愿者记严重警告一次,直接取消此次活动资格,不享有志愿福利,并影响后续志愿活动报名。

第三条 此项奖惩制度目的在于更好的推进志愿者服务规范的建立及志愿服务工作的实施。

注:此工作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