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团十九大和团十九届二中全会部署,紧密结合面向团员和青年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夯实基层的鲜明导向,从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聚焦提升政治功能 、组织功能、服务功能,扎实推进团(总)支部建设高质量发展。按照《共青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关于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度对标定级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24年1月20日—25日
二、开展对象
2023年6月1日前成立的团(总)支部(满6个月以上);
2023级本专科、二学位、研究生团支部和毕业生流动团支部不纳入范围。
三、评星定级标准
—— 团(总)支部(优秀 ,90 分及以上) , 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好 , 示范带动作用好。
—— 四星级团(总)支部(良好 , 80— 89 分), 成立时间 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较强,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较好。
—— 三星级团(总)支部( 一般 ,70—79 分) ,标准化 、 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有一定组织力,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有一定成效。
—— 后进团(总)支部(较差 , 60—69 分) ,标准化 、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 一般 , 发挥作用一般。
—— 软弱涣散团(总)支部(60 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四、开展步骤
(一)团支部对标自评,采取“五评、双签字”的方式,团支书和团员代表分别签字,团总支对标复核。
(二)团总支对标自评,校团委采取“三必核、两必听”的方式对标复核。
五、开展要求
(一)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瞒报错报漏报。
(二)从严把握五星级和四级级团(总)支部数量,原则上五星级团(总)支部不超过应评总数的20%。
自评为五星级的团(总)支部须在完成自评后,在“智慧团建”系统提交2023年度重点工作项目(重点反映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规范化建设成效和作用发挥情况,500字左右)。
(三)扎实开展三星级以下团(总)支部限期整改工作。
(四)复核结果与团(总)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并予以纠正,认定后及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五)对标定级结果须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
六、激励机制
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总)支部 ,2024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 五四红旗团支部 ”,原则上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 ”。
七、材料提交
(一)提交材料。
1.团总支、团支部自评表(双签字)。
2.团总支书记述职报告。
3.团员基本信息台账。
4.2023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情况统计表。
5.2023年度重点工作项目(评五星级需提交)。
(二)提交要求。自评表的“情况说明”栏需按对标指标要求填写具体数据和情况说明。
(三)提交时间。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各团总支于1月25日12点前,以支部为单位压缩文件包,发送校团委组织部邮箱culrzuzhibu@163.com;纸质版开学后提交。
共青团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委员会
202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