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总支: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从严治团新要求,同时根据共青团北京委员会关于“开展违规发展团员核查整改工作”的部署安排,现组织各院(系)针对2018年新入学团员群体中存在的2017年后不满13周岁入团和无团员发展编号两类问题进行核查整改,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各院(系)需于2018年10月14日前完成针对2018年新入学团员群体中存在的2017年后不满13周岁入团和无团员发展编号两类问题的核查整改,并将核查整改情况反馈至校团委。
二、工作流程
(一)各院(系)应组织2018级各团支部负责人登录“北京共青团”团支部账号,对于团支部内的团员信息进行逐一核查,是否存在未满13周岁入团的情况,同时,凡是2017年及2018年入团的同学需逐一进行线下核实:
1.入团年月是否属实。
2.有无高中所在团市委统一配发的团员编号(以入团志愿书右上角显著位置加印的团员编号予以认定)。
3.团员编号与系统内录入的团员编号是否一致。
如存在不满13周岁入团和无团员发展编号两类问题的团员,团支部应及时做好记录,填写《新入学团员存在违规发展情况汇总表》(附件1),并交由院(系)团总支进行汇总。
(二)对于非2017年、2018年入团,但在 “北京共青团”系统录入时,错选入团年月的同学,应由团支部责任人登录团支部账号,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并输入正确的入团年月及团员编号。
三、工作要求
(一)从严从实、立行立改。
各院(系)需对新入学团员中所有2017年以后的发展团员信息进行核查,不留盲点。对于发现的特殊情况,要及时通过组织沟通认定解决。
(二)严肃做好核查整改工作。
各院(系)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指导基层团组织开展此项工作,逐级汇总相关情况,校团委将对核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请院(系)团总支务必确保于10月14日前完成信息核查工作,并将《新入学团员存在违规发展情况汇总表》(附件1)上传至校团委统一进行汇总。
共青团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委员会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