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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的通知

团委各部门、各院(系)团总支、团支部:

为激发学校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为党组织输送新生力量,学校团委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为确保推优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各院(系)团总支应严格按照《中共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见下载专区)中有关推优条件、推优程序和推优要求的相关规定开展推优工作。

二、各院(系)团总支应加强对所属各团支部的指导,选派监督人员参与推优工作。推荐对象为年龄在18-28周岁、自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3个月以上的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在册共青团员,且最近一学年,综合学习成绩一般应在专业前50%,所修课程原则上无补考或重修科目。一年级新生可以期中或学期成绩为参考。推优入党工作第二学期至第七学期期间开展。

三、各院(系)团支部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好本支部全体团员,召开推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到会支部成员应超过总人数的2/3,大会方可进行,按照每学期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6%的比例,确定推荐名单(已经推荐过的团员不再重复推荐),推荐时须获得超过到会团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推荐。推荐结果当场宣布并由团支部向院(系)团总支上报审查。

四、各院(系)团总支审核通过后,于2019年3月29日前,完成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于2019年4月1日前,由院(系)团总支将《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登记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汇总表》电子版(见下载专区)和纸质版(一式两份)及被推荐人推优入党资格证明(包含成绩单、党课结业证复印件、团校结业证、团员证复印件)送至校团委审核并进行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作为推荐人选。

五、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推荐名额均不超过6%,由团委书记会民主评议后,确定推荐人选,于2019年3月25日前,由团委组织部将推荐表反馈至各院(系)团总支、团支部,与院(系)推荐名单一同公示。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组织工作,认真完成本学期的推优入党工作。

电子邮箱:culrgqt@163.com

共青团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