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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关于开展 2019年共青团评优工作的通知

团委各部门、各院(系)团总支、团支部:

  为进一步强化青年榜样的带动示范作用,激发团员青年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带领全校团员青年以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实际行动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五四运动100周年,学校团委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共青团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员

  1.在校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党员);

  2.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觉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3.认真学习团的基本知识,自觉履行团员的义务和权利,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良,GPA排名专业50%以前,无不及格科目。

  (二)优秀团干部

  1.符合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

  2.学校各级团组织中的优秀学生干部;

  3.工作能力强。对团的工作有热情有经验有思考,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4.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够联系团员青年,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广泛开展谈心和思想交流活动,得到广大团员青年的认可。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

  1.组织建设健全,支部制度建设完善。按要求完成团务统计、团员年度团籍注册等基础性团务工作,认真履行团组织推优入党职责,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团日活动和文体活动,支部成员积极参与;

  2.团干部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支委会分工明确,团结协作,起到表率作用。团支部委员政治素质高,严于律己,工作作风扎实;

  3.团员队伍素质高。团员青年理论学习积极性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积极参与各项团组织活动;

  4.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有创新,每年至少开展两次有特色、有影响的活动,曾受到上级团组织的表彰和奖励;

  5.本学年度支部成员无违纪现象发生。

  (四)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1.与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联系密切,及时上交工作计划和总结。按时参加社团联合会例会,参与意识强,踊跃发言;

  2.品学兼优,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威信高;

  3.富有开拓精神,能够积极组织会员开展活动,树立学生社团的良好形象;

  4.学生社团联合会进步显著,工作成绩突出。

  (五)示范学生社团

  1.模范执行《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运行规范,管理科学。2018年9月以来,无违反学校相关规定,办公室等活动场地整洁卫生,无安全隐患;

  2.与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联系紧密,能够及时沟通交流,积极向学校团属媒体投稿,宣传力度大,影响范围广;

  3.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先进。队伍团结,按时换届,财务状况明朗;

  4.围绕学校育人目标,积极主动开展活动,为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和繁荣校园文化做出积极贡献;

  5.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较强的示范作用,2018年以来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的优先。

  (六)优秀青年志愿者

  1.思想进步,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组织生活;

  2.严格遵守《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热心公益事业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正式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半年以上。

  3.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积极主动,任劳任怨,不计个人得失,成绩突出;

  4.本学年度无违纪现象发生;

  5.学习成绩良好,入学以来无不及格科目。

二、评选要求

  (一)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

  1.每学年进行一次评选。各级团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评选,要使整个评选过程成为树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过程。

  2.各团支部推荐的优秀团员总数不超过本支部团员总数的6%,各团支部推荐的优秀团干部总数不超过本支部团员总数的3%。

  3.各团总支推荐的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数不超过本院(系)团支部总数的20%。

  4.各团总支负责推荐1-2名优秀团干部。

  5.校团委各部门推荐的优秀团干部总数不超过本部门团干部总数的15%。

  6.各团支部应根据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的评选条件,经团支部民主讨论,上报各团总支审核后确定名单。

  7.各团支部应严格对照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条件,积极申报参加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

  8.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推荐名单确认后,分别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优秀团员登记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优秀团干部登记表(团支部推荐)》《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优秀团干部登记表(团委各部门推荐)》《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登记表》(见下载专区),由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将电子版表格及汇总名单电子版于5月17日前发至culrgqt@163.com,并将纸质表格(一式三份)提交至办公楼411团委办公室,审核无误后,反予各院(系)存档。

  (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示范学生社团

  1.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各学生社团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评选,树立典型,学习先进。

  2.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推荐的优秀社团干部总数不超过社团干部总数的10%。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推荐的示范学生社团总数不超过社团总数的20%。

  3.各学生社团应根据优秀学生团体干部的评选条件,经本学生社团会员大会民主讨论,上报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后确定名单。

  4.各学生社团应严格对照示范学生社团的评选条件,认真填写《学生社团工作创优活动测评表》,积极申报参加示范学生社团的评选。

  5.优秀社团干部和示范社团推荐名单确认后,分别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登记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示范学生社团登记表》(见下载专区),由团委学生社团联合部签署意见后,将电子版表格及汇总名单电子版于5月17日前发至culrgqt@163.com,并将纸质表格(一式三份)提交至办公楼411团委办公室,审核无误后,进行存档。

  (三)优秀青年志愿者

  1.团委志愿者部、各系(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分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评选,树立典型,学习先进。

  2.各系(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分会负责推荐1-3名优秀青年志愿者。

  3.团委志愿者部负责推荐的优秀青年志愿者总数不超过本部门人数的15%。

  4.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名单确认后,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登记表》(见下载专区),由团委志愿者工作部签署意见后,将电子版表格及汇总名单电子版于5月17日前发至culrgqt@163.com,并将纸质表格(一式三份)提交至办公楼411团委办公室,审核无误后,反予各院(系)存档。

  

  以上各类表彰获得者,均由团委颁发荣誉证书,发文予以表彰奖励并记入档案,同时还将选取部分典型代表进行线上事迹宣传。

 

  共青团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