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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的通知

团委各部门、各学院团总支、团支部:

  为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共青团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有效提升青年党员质量,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学校团委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为确保推优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各学院团总支应严格按照《中共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见下载专区)中有关推优条件、推优程序和推优要求的相关规定开展推优工作。

  二、各学院团总支应加强对所属各团支部的指导,选派监督人员参与推优工作。推荐对象为年龄在18-28周岁、应有1年以上的团龄、自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3个月以上的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在册共青团员,且最近一学年,综合学习成绩应在专业前50%,所修课程无补考或重修科目。

  三、一年级新生可以将期中或学期成绩作为参考。推优入党工作第二学期至第七学期期间开展。

  四、各学院团支部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好本支部全体团员,召开推优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到会支部成员应超过总人数的1/2,大会方可进行,按照每学期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10%的比例,确定推荐名单(已经推荐过的团员不再重复推荐),推荐时须获得超过到会团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推荐。推荐结果当场宣布并由团支部向学院团总支反馈审查。 

  五、各学院团总支审核通过后,于2019年10月25日前,完成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于2019年10月29日前,由学院团总支将《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登记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汇总表》电子版(见下载专区)和纸质版(一式两份)及被推荐人推优入党资格证明(包含成绩单、党课结业证复印件、团员证复印件)送至校团委审核并进行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作为推荐人选。

  六、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推荐名额均不超过6%,由团委书记会民主评议后,确定推荐人选,于2019年10月15日前,由团委组织部将推荐表反馈至各学院团总支、团支部,与学院推荐名单一同公示。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组织工作,认真完成本学期的推优入党工作。

  电子邮箱:culrgqt@163.com

  校团委

  2019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