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校团委关于评选2021届市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校团委关于评选2021届市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校团属学生组织:

根据学校毕业生评优工作安排,校团委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届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1届团学干部

二、评选时间

2021年5月28日—6月1日

三、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关心时事,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在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各门课程与毕业论文成绩均在全班前列;

3.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乐于奉献,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5.正确对待就业,服从祖国需要;

6.校级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应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7.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应两次(分别在两个学年度)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四、评选办法

报名参选的同学请于5月30日12:00前将报名表(详见附件)、个人成绩单、获奖证书及其他团学工作证明材料发送至culrgqt.163.com。校团委将对参与评选的同学进行资格审核及综合评议。


校团委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