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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关于开展2021年发展新团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团组织建设,激发学校青年的政治热情,及时吸收政治思想先进、学习努力刻苦、积极要求上进的青年学生加入共青团组织。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发展新团员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计划

  2021年我校拟发展团员105名。

  二、发展团员对象及程序

  (一)发展对象及条件

  1.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组织的相关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2.申请入团青年应是注册志愿者,思想积极上进,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且入学以来,学习成绩优异,所修课程原则上无补考或重修科目。遵守校规校纪,未受处分。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良好,热心班级公共事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5.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积极参加学校“第二课堂”活动,积极参与学校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6.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守初心、当先锋,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发挥模范作用,表现突出者优先推荐。

  (二)发展程序

  1.本人提出入团申请。由本人向所在团支部提出书面入团申请。

  2.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团支部在入团申请人中确定入团积极分子,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学院团总支审核。

  3.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团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团员作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向入团积极分子介绍团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团积极分子的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团积极分子端正入团动机;及时向团支部汇报入团积极分子情况;并向团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团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4.确定入团介绍人。申请入团的青年要有本支部的两名团员作介绍人。入团介绍人应向被介绍人解释团的章程,说明团员的条件、义务;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团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5.形成支部决议。青年入团必须经团支部大会讨论通过。讨论青年入团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6.团总支推荐。各学院团总支应按照择优推荐的原则,从严把关,按照比例推荐符合条件的青年,并组织被推荐青年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新发展团员登记表》(见附件1)。

  7.校团委审批。团委审核无误后进行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被推荐青年方可统一填写入团志愿书、参加入团仪式并发展成为新团员。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计算团龄,并交纳团费。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团总支坚持入团自愿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各学院团总支要把握工作进度,坚持自查问题,做好推荐优秀青年入团工作。

  (二)为确保发展新团员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各学院团总支应严格按照团员发展条件于2021年4月8日前确定本年度拟新发展团员人员名单。团委将根据名单,结合各学院团员青年总数比例进行名额分配,并于2021年4月12日前将《学院入团名额分配表》反馈至各学院。

  (三)团员发展工作须做到程序完备、手续齐全、档案完整。

  (四)各学院确定推荐名单后,于2021年4月15日前完成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各学院团总支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校团委邮箱culrgqt@163.com。电子版材料包括《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新发展团员登记表》(见附件1)《团员发展写实簿》(见附件2)及纸质版(一式三份)、拟发展对象成绩单等。 (五)校团委审核后于2021年4月21日前完成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燕敏 联系电话:81201793 电子邮箱:culrgqt@163.com 请各学院团总支做好组织工作,认真完成本次发展新团员工作。

 

 

校团委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