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持续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着力扩大基层团组织的有效覆盖,有效解决我校学生团员毕业后“失联”问题,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决定开展我校2024年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转接对象
2024年毕业学生共青团员(含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
二、线下团员组织关系转接
团员档案按国家规定应纳入学籍档案,毕业团员离校时统一转走。确因转入团组织要求开具介绍信的,各团总支需填写团中央介绍信模板(附件3),纸质版报送校团委盖章并领取介绍信编号。
三、线上团员组织关系转接
(一)前期准备阶段
1.校团委根据各学院毕业生团员数量,在“智慧团建”系统建立“XXXX学院2024届流动团员团支部x”。
2.各学院团总支在6月30日前将本学院所有毕业生团员转入对应的流动团员团支部,每个流动团支部上限50人。
提醒:转入流动团支部,团中央后台视为未完成转接,后续还需完成“三会两制一课”等专题录入工作。
3.各团总支需组织流动团员填写《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附件1)、《流动团员团支部信息登记表》(附件2),存档并将电子版提交校团委组织部信箱。
(二)团员个人发起转出阶段(6月—7月31日)
各学院团总支通知毕业生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自主发起转出申请,各学院“智慧团建”系统联络员同各级团支书、管理员做好人员清查、同意转出审批、密码重置、疑难解答等辅助工作。
注意:毕业生团员需先转入“流动团员团支部”后才能向外部组织发起转接申请
(三)各学院团组织发起转出阶段(8月1日—31日)
各学院“智慧团建”系统联络员同各级团支书、管理员,按照前期收集的毕业去向信息,将还未转出或转出失败的毕业学生团员进行集中转出。
(四)各学院团总支持续推进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及时“查漏补缺”。对往届未转出的毕业生团员,应当按照本年度转接规范要求尽快转出,做好未完成“学社衔接”的个例剖析和处理。
(五)在9月底实现“智慧团建”系统毕业生团员“学社衔接”发起率、完成率达到100%的要求。
四、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类型
(一)升学。录取学校团组织于新生入学1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建立新生所属团组织,我校团组织和团员本人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出。
提醒: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二)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我校团组织、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均可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
提醒:①工作单位不具备建团条件的,应转至团员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②乡镇、街道团组织确有接收困难的,应转至由县级团委建立的“流动团员团支部”。
(三)参军入伍。我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集中管理。进入涉密单位工作的同上。
(四)未升学或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组织关系优先转至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也可转至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我校可保留团员组织关系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
(五)延迟毕业。我校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标记,转入同专业低年级团支部进行统一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到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认真做好2024年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二)明确责任。各学院团总支书记为本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团组织明确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具体负责人。以上人员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协同联动。发挥好“学社衔接”的源头作用,切实掌握毕业生团员去向,加强与地方团组织之间的联系沟通,统筹推进好本学院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三)严肃纪律。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要实现全员覆盖,按通知要求如期完成。请各学院团组织本着对毕业生团员负责的态度,全面覆盖,从严落实,确保毕业生团关系转接工作顺利完成。校团委将对各学院团总支工作进度定期通报,计入本年度对标定级量化考核。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10—81201793
信箱:culrzuzhibu@163.com
共青团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委员会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