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纪委工作“三转”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作用,更好地履行纪委职责,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纪委确定各委员的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一、学习贯彻中央和中纪委的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执行上级纪委和学院党委的部署和要求,贯彻纪检工作方针政策,落实纪检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按时参加纪委召开的会议,研究、讨论、决定规章制度的制定、党员违纪处理、工作计划安排与总结、审计报告等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执行纪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三、增强四个意识,带头遵规守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作风建设,在各个方面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做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
四、联系基层单位,定期或不定期深入联系部门,传达上级和学院党风廉洁建设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对学院党风廉洁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指导、监督和检查所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洁建设情况及党员干部廉洁勤政情况,加强与联系单位纪检委员的工作交流、沟通和研讨,并对纪检工作部门人员进行监督。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为领导决策和研究工作提供依据。
五、履行保护、教育、监督、惩处之职责,参与执纪审查工作,参与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干部的控告,参加有关违纪案件的调查或审理,维护党员的正当权益。
六、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泄露工作中应该保密的相关事项和内容。
七、完成纪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