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下午,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审计室)、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在北京校区教学楼508教室召开学校内部审计、财务报销、资产管理培训交流会。刘丽红副校长出席会议,具有经费审批(签字)权限的处级领导干部及经费管理员、资产管理员近90人参加了培训交流会。
刘丽红副校长指出,2016年学校大力推进制度建设,规范日常管理,学校党委、纪委出台了一些重要的规章制度,各部门借2016年学校完善规章制度之机,也进一步完善了各种管理制度,使日常教学、管理活动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提高了教学管理的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她强调,内部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审计监督是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前一阶段的努力,工作管理规范化程度有了一定提升,但是存在的一些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要进一步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抓实、抓细、抓日常,从源头上杜绝各类不合规现象。
财务处处长刘树元作了《“八项规定”背景下财务规则解读》报告,介绍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对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等与学校密切相关的财务制度精神和注意事项。纪检办(审计室)蔡元帅从当前高校内部审计背景、经济责任审计介绍、审计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汇总、怎样解决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等方面对内部审计及其中的经济责任审计进行了讲解。资产管理处商维(原副处长)、刘欣分别介绍了学校2016年资产清查工作和招标采购规范。财务处白鸽具体讲解了报销中的注意事项。在讨论交流环节,参会人员对预算拨付与执行、具体报销问题以及科研项目经费政策等方面进行了提问,财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一一进行了解答。
本次培训交流会对于引导、帮助各部门合理合规地使用各项经费,加强资产管理,督促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行经济责任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
(纪检监察办公室(审计室) 财务处 资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