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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学界专家对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进行解读

  2016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严肃对违法违规问题进行追责,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年底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其根本目的就是对上述要求进行具体落实。  

 

  

 

  2016年12月23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作关于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整改情况公告主要分为三部分内容:

 

  第一,关于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7月7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以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倒逼改革,针对一些年年审、年年存在的“顽疾”,抓住体制机制深化改革,从根子上解决问题;对以各种方式骗取财政资金、违反财政收支规定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要对照审计查出问题,倒排时间表,按要求逐项、逐条整改,整改结果要于10月底前报国务院,并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后向社会公开。国务院办公厅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纳入督查督办事项。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要求,围绕四个“着力”——着力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着力强化整改督促检查、着力强化整改追责问责、着力健全整改长效机制,狠抓整改工作。

 

  第二,关于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从整改结果看,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得到了纠正,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纪依法进行了处理处分;对体制机制性问题,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规范;对一些情况相对复杂、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也落实了整改责任和进度安排。截至2016年10月底,整改问题金额共计1605亿元,整改率为84.5%,处理处分3229人次;通过整改,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等共计976亿元,制订完善制度2116项,有力地促进了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推动了依法行政和反腐倡廉建设,推进了深化改革和规范管理。

 

  第三,关于部分问题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工作安排。从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反映的情况看,有些问题尚未得到全面纠正,未完成整改的原因比较复杂,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种情况:一是,相关重大改革正在统筹推进,整改工作需随着改革逐步深化;二是,相关问题产生的历史背景或外部条件比较复杂,整改工作需要持续推进;三是,相关问题全面整改面临一些特殊困难。对以上问题,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对进一步整改作出了安排和承诺。下一步,将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整改推进力度。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分类梳理、深入分析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对历史遗留问题和特殊困难事项,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积极稳妥推进。二是进一步加大改进管理、完善制度力度。对已经整改的问题,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根源,积极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推动整改的制度化、长效化。三是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相关重大改革举措落实,健全完善配套措施,切实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体制机制。审计署将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继续加强对整改的跟踪督促等工作,推动整改取得实效,切实提高预算管理和绩效水平。

 

  这次公告的内容,是针对今年6月份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的《关于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结果。其根本目的在于具体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即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严肃对违法违规问题进行追责和问责,着力加强制度建设。

 

  与往年相比,今年整改工作的特点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更加注重落实责任,二是更加注重健全长效机制。在落实责任方面。首先,更加注重落实整改的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有的召开党委(党组)会议或部务会议等专题部署整改;有的成立机构专门负责组织整改;有的将整改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有的将整改纳入绩效考核和内部巡视等工作,确保整改到位。第二,更加注重强化督促检查。有关地方将整改纳入政府督查督办事项,有关主管部门也加强了对相关领域问题整改的督促检查,审计署加强了跟踪检查。第三,更加注重强化追责问责。建立健全通报批评和追责问责机制,将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对相关单位及领导干部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在健全长效机制方面。一是更加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在及时纠正违纪违法违规问题的同时,注重举一反三,通过规范管理、堵塞漏洞等方式,不断提高预算和管理水平,力求从根本上遏制同类问题再发生。二是更加注重创新体制机制。认真研究审计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完善了有关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

 

  总的看,有关部门和地方对整改工作是越来越重视,整改力度越来越大。公告中详细列举的整改落实的全面情况和数据也反映出,今年的整改工作更加扎实、成效更加突出。

 

  

 

  晏维龙教授认为,政府审计也是一种促进改革的利器。本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再次强调了政府审计在“倒逼”改革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政府审计通常可分为三方面:合规、绩效和问责。那么,如何结解决“年年出现顽疾、年年都要问责”这一问题,晏维龙教授指出应考虑合规与绩效的关系,区分四种情况:

 

  第一,合规、有绩效;

 

  第二,合规,零绩效或负绩效;

 

  第三,不合规,有绩效;

 

  第四,不合规,零绩效或负绩效。

 

  若出现第二、第三种情况,那么,“倒逼”改革是有必要的。对于“合规,零绩效或者负绩效”,应该分析合规和绩效之间的相关性,如果是因 “规”导致 “零绩效或负绩效”则需改革。对于“不合规,有绩效”,同样也要分析规和绩效之间的相关性,若 “规”有问题,就应该进行改革。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合规,零绩效或负绩效”与“不合规,有绩效”都是分析规与绩效的相关关系,但却有所差异。前者是固守规则,无论有没有绩效,只要不存在问题即可,缺乏担当,也可以构成问责。后者是寻求突破,为了绩效,有担当意识,值得鼓励。但后者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目前的绩效是否能够维持长久、某方面绩效对全局是否会造成影响且会造成何种影响等。这些问题都需从时空纬度进行进一步的考量,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改革试点,向实践要真知。二是理论探讨,从学理探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是人类对实践和理论的一种伟大探索。事实上,中国共产党人对实践和理论的探索从未曾停止过,每一项新政策的形成都是实践和理论探索的结晶。通过对旧政策实施情况的审计,形成新政策提出和推行的基础,这就是改革的基础。

 

  尹平教授认为,《审计工作报告》是审计以“服务新常态、践作新理念”为题所交出的一份高分年考答卷,是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健康发展”的又一突出贡献。其主要意义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在新常态和“三期叠加”的背景下,突出四个“着力”,并使之成为“审计监督新常态”,强化了审计监督的实效性、治本性,解决了制约中央政策执行落实过程常见的肠梗阻问题,提高了审计对国家改革与建设事业的参与度和贡献率。

 

  第二,对审计查出问题检查整改,提高了审计监督的成效。过去有人认为审计只是“点名运动”,发现问题而无力整改,以致问题屡查屡犯。本次整改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针对上半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所揭示的问题一一抓落、件件整改,且个个有结果,走好了“审计最后一里路”,预示了揭露、剖析、建设、抵御等功能齐备的、治本与治标兼顾、效果更加完整、运行更加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的构建,使国家审计能够更加有效地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

 

  第三,更全面地展示了审计的深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主要抓住突出重点、反映难点、关注焦点、揭示疑点四个关键,就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了深入挖掘,从体制机制出发进行剖析,从根源彻底根除问题,避免其再度发生。此外,该报告的建设性功能十分突出,其大篇幅聚焦体制机制问题,就促进加快形成适应深化改革要求的制度体系提出建设性意见,就转变管理方式、深化简政放权、修订完善制度、完善配套措施等提出了具体化、可行性的措施建议。

 

  第四,彰显审计人的高风亮节。审计署作为审计主体和报告主体,没有忘记将自己放进去,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自身查出的问题也列入整改名单之中,并向人大说明了整改情况,与其他部委办一起接受监督,透视了一种 “打铁必须自身硬”、“正人先正已”优秀的审计文化和执法者的风范。

 

  裴育教授认为,以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倒逼”改革,针对一些年年审、年年存在的“顽疾”,抓住体制机制深化改革,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对以各种方式骗取财政资金、违反财政收支规定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是彻底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必要之路。本次年度整改情况报告体现了合法、务实、高效等特点,与以前的年度整改情况报告相比有较大的进步。

 

  裴育教授还指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进一步反映了国家审计作为治理的基石与重要保障作用正逐步凸显,国家审计已从经济监督逐步转向制度体系监督、从微观监督向宏观监督转变、从传统的资金监督向审计全覆盖转变;另一方面,从中央到地方、从部门到单位都对审计意见给予了高度重视,不回避问题,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拿出有效措施,按照法律规范要求,既从具体问题,更从构建长效机制角度进行整改,并取得了较好效果。

 

(来源:南京审计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