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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各党总支、教工支部: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已经中共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党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委员会

  2020年7月7日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学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坚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确保各项工作依纪依规依法有序开展,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点领域,是指学校人、财、物等权力运行相对集中的部门。

 

  关键环节,是指在重点工作中存在廉政风险的环节,主要包括干部任用、人员招聘、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程建设、招标与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招生录取、资产管理、创收经营、评优选先、因公因私出国(境)、对外办学、学生党员发展等。

 

  第二章 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第三条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单位(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将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第四条  认真落实学校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对全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督促分管部门健全落实规章制度,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第五条  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廉政风险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本部门常态的管理监督机制,强化日常管理,加强过程监督,完善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处置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学校纪委负责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责任部门制度落实、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

 

  第七条  学校纪委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贯彻执行规章制度情况,依据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实施的信息公开情况。

 

  第八条  各责任部门要从廉政风险点查找、廉政措施落实、责任人及工作人员履职情况、工作薄弱环节及整改措施等方面进行年度自查总结,并就自查情况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查总结和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一并上报学校纪委,装入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廉政档案。

 

  第九条  学校纪委对责任部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或抽查,使监督检查与再监督再检查形成合力。

 

  第三章 责任追究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追责:因办事程序不规范、执行相关规章制度不到位、监管缺失而出现问题的;不按本办法规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不积极主动接受甚至干扰监督检查或再监督再检查工作的;出现问题隐瞒不报的;对已发现问题不制定整改措施或拒不执行整改意见的。

 

  第十一条  根据职责范围和权限,对违反本办法的责任部门的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相关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校纪委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0年7月7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