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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党风廉政工作约谈的通知

为持续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学校2020年工作要点及学校纪委工作部署,经学校党委批准,学校纪委决定自即日起启动2020年度党风廉政工作约谈。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约谈工作依据

约谈依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工作约谈制度的规定(试行)》(校党字[2018]4号)开展(见附件1)。

(一)约谈人:

学校党委书记、校长、领导班子成员;学校纪委书记、副书记;学校二级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

(二)约谈对象: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学校二级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特定党员干部职工。

(三)约谈内容:

1.了解约谈对象贯彻落实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以及维护党的各项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等方面的情况;

2.了解约谈对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主体责任或监督责任,遵守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在疫情防控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

3.了解约谈对象分管领域、所在单位(部门)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风险排查反馈情况、中央巡视组下沉巡视情况、主题教育中检视梳理的问题及整改任务清单中涉及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4.指出约谈对象个人或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努力方向或整改意见;

5.听取约谈对象对学校或所在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二、时间安排及步骤

2020年5月11日—6月12日

(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间的党风廉政工作约谈、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与其分管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间的党风廉政工作约谈原则上需在5月31日前结束;

(二)学校二级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与本单位(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间的党风廉政工作约谈需在6月12日前结束。

 

三、其他相关要求

(一)约谈报备表请自行下载打印(见附件2),由约谈对象填写,在约谈结束3个工作日内完成,报约谈人审签,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交纪委办公室备案、存档(纸质报备表提交日期另行通知)。

(二)约谈报备表存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请大家认真对待。

(三)请继续使用工作记录本,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记录(记录人员最好是支部纪检委员),记录本由部门负责人保管备查。

联系人:黄圆圆   电话:88561665 

附件:1.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工作约谈制度的规定(试行)

      2.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党风廉政工作约谈报备表

 

 

                                 纪委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