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北京高等教育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4年)》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现启动2023年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立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凡有意愿提升个人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且学有余力的普通全日制一、二、三年级的本科生均可参与申报,学校鼓励学生开展跨学科、跨年级合作研究。
2.凡有考试作弊、项目抄袭、未完成上一年度“大创计划”项目结项的、中途撤销、结项不合格等情况的学生不可参与申报。
3.原则上项目申请人同期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申报类型
“大创计划”是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确定选题,设计实施方案,提出项目申请并独立完成的训练活动。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种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由本科生个人或团队(3-5人)申报,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由本科生团队(3-5人)申报,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由本科生团队(3-5人)申报,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真实创办企业并实现有效运行。
三、项目管理
(一)“大创计划”项目类型
按照教育部建立国家、地方、高校三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的要求, “大创计划”在类型上分为“国创计划”项目、“市创计划”项目、“校创计划”项目。
(二)“国创计划”项目类别
“国创计划”在类别上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由学校确定推荐,经北京市教委审核后推荐至教育部立项实施。
1.一般项目:按每年惯例申报的“国创计划”项目。
2.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
(三)项目推荐比例
1.按照北京市要求,为保证 “国创计划”、“市创计划”项目的质量,市级以上项目的数量不超过本校当年立项项目总数的1/2。“国创计划”一般项目从“市创计划”项目中遴选不超过1/3的优秀项目推荐。
2.“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从“市创计划”项目中遴选符合“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要求的优秀项目,数量不超过2023年度 “大创计划”立项项目数的2%,由学校推荐到市教委进行评审。
四、经费支持
经过各级专家评审,获批国家级立项的“国创计划”一般项目可获得10000元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其中,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支持经费为20000元),获批北京市级立项的“市创计划”项目可获得5000元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获批校级立项的“校创计划”项目可获得5000元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每个项目指导教师的指导费为项目经费的20%且不低于2000元。经费管理要求参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国创计划”项目、“市创计划”项目、“校创计划”项目通过结项审核后,项目组成员可获得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用于冲抵公共选修课学分。根据当年结项评审的结果,学校每年推荐3项优秀创新训练项目、3项优秀创业训练项目和1项创业实践项目进入“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评选。
五、申报要求
1.选题/项目必须是在导师指导下自主设计。学校鼓励以实验、实践为手段,以创新为目的,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企业研发及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项目。申请人可以参考学校近几年申报的项目名单及简介(详见附件2),不得抄袭。
2. “大创计划”实行导师制,项目指导教师由具有中级职称以上(或有博士学位)教师及校外专家承担,负责项目选题至结题的全过程指导。创新项目及创业项目须配有学校在职专业指导教师1名,鼓励学校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入选教师、开设创新创业课程的主讲教师担任“大创计划”指导教师,鼓励聘请校外1名专家联合指导。每位指导教师每年度指导项目一般不得超过1个项目,创新创业课程主讲教师可指导1-2个项目。
六、申报程序
(一)2023年5月18日—6月15日,由各申报项目团队负责人落实选题/项目方向、确定指导教师及成员,完成申报材料的搜集与整理工作,完成项目申报书的填写等工作。申报材料主要包括项目申报书及预算表(详见附件3),项目申报书需有指导教师和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意见和签字,预算表需有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盖章。(成功立项后交)
(二)组织申报。每个学院推荐项目不应少于8个项目,创新项目与创业项目数量应均衡。纸质版材料在2023年6月18日前由学院统一提交至实践教学科317办公室。
(三)2022年6月25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依据评审情况择优定级推荐。
(四)注意事项
1.项目完成时间
创新项目、创业项目实施期限均为1年(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可延期一年(毕业生除外),中期报告(表)提交时间为2023年11月。
2.预算表是后期报销凭证,一经盖章生效不得更改。
附件1:2023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
附件2:2015年-2022年立项信息表
附件3:项目申报书(必须交)
附件4:项目简介信息表(必须交)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大创项目管理办公室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