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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实验教材建设立项的通知

各院(系):

实验教学是本科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鼓励教师结合我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积极进行实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现组织开展2017年度实验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申请立项的实验教材所涉及的课程应已纳入我校的专业培养方案。实验教材符合人才培养的需要,能突出我校教学特色,填补该门课程实验教材的空白。实验教材包括文字教材、音像教材等。

二、立项程序

1、教师个人(或团队)需填报《教材出版资助申请书》(见科研处网站);

2、所在院(系)初审并推荐立项意见;

3、教务处组织评选与立项;

4、学校领导审批;

5、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编写教材。

三、立项条件

1、立项研究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专任在编、讲师及以上职称的从事实验教学的教师,编写的实验教材所涉及的课程应已纳入我校的专业培养方案。项目负责人每人限报一个项目,可以组成编写团队。

2、拟申请立项的实验教材应具有编写的讲义或实验指导书,原则上经过两轮以上试用,其教学效果较好的,优先立项。

3.项目负责人应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编写工作的,不得申请。

四、立项管理

1、凡正式批准立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进程组织项目的实施,不得随意拖延期限、变动项目名称、更换项目负责人。

2、项目期限一般为一年。成果的主要形式为出版实验教材(含音像教材)。

3、项目研究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按结题要求,向教务处提出鉴定(验收)申请,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之后正式出版。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系(院)同意,报教务处审批。

   ①变更项目负责人;

   ②改变项目名称;

   ③改变成果形式;

   ④对项目内容作重大调整;

   ⑤因故中止或撤销项目。

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上述变更的项目,将不予结题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教务处撤销项目。

   ①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②成果质量低劣;

   ③与批准的项目严重不符。

五、经费管理

    实验教材建设项目经学校批准立项后,实验教材编写者将凭出版合同获得学校出版经费上的支持。

六、时间安排

1、各系(院)组织申报,并于20171227前将《教材出版资助申请书》报教务处教学实践科。

2、教务处汇总后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2017年度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课程实验教材建设立项项目。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教务处

                                         2017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