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实验教学是本科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鼓励教师结合我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积极进行实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现组织开展2017年度实验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申请立项的实验教材所涉及的课程应已纳入我校的专业培养方案。实验教材符合人才培养的需要,能突出我校教学特色,填补该门课程实验教材的空白。实验教材包括文字教材、音像教材等。
二、立项程序
1、教师个人(或团队)需填报《教材出版资助申请书》(见科研处网站);
2、所在院(系)初审并推荐立项意见;
3、教务处组织评选与立项;
4、学校领导审批;
5、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编写教材。
三、立项条件
1、立项研究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专任在编、讲师及以上职称的从事实验教学的教师,编写的实验教材所涉及的课程应已纳入我校的专业培养方案。项目负责人每人限报一个项目,可以组成编写团队。
2、拟申请立项的实验教材应具有编写的讲义或实验指导书,原则上经过两轮以上试用,其教学效果较好的,优先立项。
3.项目负责人应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编写工作的,不得申请。
四、立项管理
1、凡正式批准立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进程组织项目的实施,不得随意拖延期限、变动项目名称、更换项目负责人。
2、项目期限一般为一年。成果的主要形式为出版实验教材(含音像教材)。
3、项目研究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按结题要求,向教务处提出鉴定(验收)申请,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之后正式出版。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系(院)同意,报教务处审批。
①变更项目负责人;
②改变项目名称;
③改变成果形式;
④对项目内容作重大调整;
⑤因故中止或撤销项目。
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上述变更的项目,将不予结题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教务处撤销项目。
①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②成果质量低劣;
③与批准的项目严重不符。
五、经费管理
实验教材建设项目经学校批准立项后,实验教材编写者将凭出版合同获得学校出版经费上的支持。
六、时间安排
1、各系(院)组织申报,并于2017年12月27日前将《教材出版资助申请书》报教务处教学实践科。
2、教务处汇总后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2017年度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课程实验教材建设立项项目。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教务处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