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39号规定,经学生申报,学院审核,教务处复核,拟对以下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成果予以认定并置换公选课学分。现将信息公示如下: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教务处以书面形式提出,教务处组织复核。
公示时间:2025年4月7日至4月9日
公示方式:学校校园网教务处网站公示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10-8856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