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听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院(部)应参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听课规定》,组织开展本学期学院(部)领导干部和教学管理人员听课。
学院(部)领导干部和教学管理人员听课应在教学周第16周(12月27日)前完成。听课人员包括学院(部)院长(主任)、系(教研室)正副主任和教学秘书等教学管理人员,其中,学院(部)院长(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学时,系(教研室)正副主任和教学秘书等教学管理人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学时。
听课人员应对所在学院(部)本学期开设的全部课程进行任选听课。听课人员可参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听课表》(见附件)填写听课表,及时反馈相关情况,并将听课表交于所在学院(部)存档,于教学周第17周(2020年1月5日)前登录“教学质量评价与反馈系统”,完成信息录入。
学院(部)应鼓励教师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互相听课,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
教务处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