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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为确保毕业生如期完成毕业论文工作,顺利毕业,做好毕业生在无法返校情况下的答辩组织工作,现就相关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各学院具体负责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根据目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安排,做好毕业论文答辩预案。在毕业论文答辩规定时间内,学生仍无法返校、开展常规答辩的,应启动预案组织学生进行答辩。

2、各学院毕业论文答辩预案应说明答辩时间安排及组织形式等内容,经各学院院长审核、签字确认后,于5月12日前提交教务处。疫情期间,预案可先提交电子版,待疫情结束后再补交签字版。

3、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应于5月24日前完成,毕业论文成绩应于6月2日前完成教务系统录入。

  二、具体说明

1、预案应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序安排,在完成学生定稿提交、指导教师评阅、评阅教师评阅以及学生答辩资格审核后,方可进入毕业论文答辩环节。

2、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方式组织答辩,可采用网上答辩、审核评议或二者相结合等多种方式,但要保证答辩工作的严肃性,选择的方式应能客观地反映出学生对所选课题的研究情况,能检验出学生对所选课题的认识、理解程度,相应形成完整、真实的答辩记录与成绩,确保过程文档的齐全。

3、各学院在制定预案时应充分考虑学生是否具有相应的硬件、网络支持系统,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够正常参加答辩;同时关注预案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对拟参与评优或质量较差等可能产生争议的论文,慎重选择论文答辩组织形式,确保论文质量得到公平、客观的评价。

4、各学院应妥善保存好毕业论文答辩工作中的文件、记录和答辩过程中必要的音视频资料,并整理留存,作为毕业论文工作的支撑材料以备检查和评价。

 

教务处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