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上午,我校与涿州市人民法院“实践教学基地”签约仪式暨合作座谈会在唯实楼408会议室举行。我校党委常委、教务处处长姜颖教授、涿州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辉出席仪式,并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共建协议,共同为实践教学基地揭牌。我校法学院、教务处相关负责人及涿州市人民法院代表参加了仪式。
姜颖教授在讲话中对王辉院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涿州市人民法院为学校实践教学提供支持表示感谢,并详细介绍了我校的发展历史、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情况。她指出,我校法学院以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为专业特色,在人才培养方面坚持通识教育与特色培养相结合,期待双方能够加强沟通,发掘合作潜力,共同探索法学领域产学研合作育人的新模式和新路径。
王辉院长在发言中介绍了涿州市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年受案数量,干警队伍等概况, 并提出致力于打造“学习型法院”的治院理念。他提出双方合作潜力巨大,合作前景广阔,期待能够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多元合作,实现共同进步。
与会人员就如何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立足于涿州校区实践教学需求,打造亮点型合作模式,在学生的实习、实践、就业,教师的科研合作和挂职锻炼、庭审进校园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涿州市人民法院前身为涿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设有9个派出庭,共有干警271名,年案件受理数量在两万件左右。近年来该院在审判工作中积极尝试案件繁简分流、助企纾困等措施,极大的缩短了案件的审判周期,提高了案件的审判质量,结案率和结收比在保定市法院系统中均名列前茅。
(教务处、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