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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1年校级教改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加强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人才培养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实施办法》(院教字[2013]2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校级教改项目立项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含)以上学位,且来校工作满一年的在职人员。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有在研校级教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主持)新的校级教改项目。

3.项目负责人以一般成员的身份只能参加另外一个项目。非项目负责人作为一般成员参加的项目数最多为两项。

二、内容要求

聚焦于国家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目标,适应新时代高等教育的发展要求,结合我校“十四五”规划人才培养工作需要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情况,凡在立德树人、课程思政、新文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劳动教育、信息化教学、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教育教学评价、教学管理等各方面进行改革创新研究和探索的内容均可申报。

三、   立项要求

申请人应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见附表1-3,“项目编号”由教务处统一编写),小4号字,1.5倍行距,A4纸正反面打印,左侧竖排装订(两个钉),一式2份。

四、结项标准

教改项目的结项由公开发表论文及专家评审两种方式。

以公开发表论文方式结项的标准:1.若是核心期刊的,1篇(非本院学报发表)即可。2.其他刊物,2篇。3.刊物级别以《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期刊分类办法》为准,《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期刊分类办法》没有囊括,而又属于“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刊的可认定核心期刊。一篇论文的字数应不少于3000字。

以专家评审方式结项的标准:除结项审批书外,需有与课题研究相关的研究成果,并书写研究报告,同时具备以上要求,且参会专家须有70%(含)以上同意结项。

五、其他

1.凡已获准教育部、北京市、学校等立项的各类课题不得再次申报。

2.题目和内容不能与历年已立项项目重复或近似。

3.论文发表需注明教改项目名称和项目号等信息,如注多个课题名称,本项目名称须列首位。

4.发表论文需提交实物,不承认用刊通知。

5.所有项目均由学校统一结项。

六、材料提交

1.纸质版和电子版均以部门的形式统一提交,纸质版材料需签字盖章。

2.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35日,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本次教改项目立项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各教学单位负责具体事宜。

联系人:林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88562103、88561989

教务处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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