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京教函〔2024〕404号)要求,组织各学院报送相关数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请各学院报送以下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
1. 基表一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 (SJ1)
2. 基表二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SJ2)
3.基表三 贵重仪器设备表(SJ3)
4. 基表四 教学实验项目表(SJ4)
5.基表五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
6.基表六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
7.基表七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
二、报送要求
1. 数据报送格式:请按照附件中的格式要求及表格说明进行报送。
2. 数据报送时间:请各学院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数据(纸质盖章版、电子版)报送至学校教务处。
3. 数据审核:请各学院在报送前对数据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三、其他事项
1.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数据报送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2. 学校将对各学院报送的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并上报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3. 如在数据报送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学校教务处联系(010-88561145)。
教务处
2024年9月14日